宋书一百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卷,梁沈约撰。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晋安帝元兴二年(公元四○三年),荆州刺史桓玄代晋称帝。第二年,当时的北府兵将领刘裕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和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两地起兵,推翻桓玄,名义上恢复晋朝的统治,实际上掌握了东晋的军政大权。过了十五年,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四二○年),刘裕就建立宋朝,都於建康(今南。刘裕以后,一共传了七代,到宋顺帝昇明三年(公元四七九年),又为萧齐所灭。 宋朝国史的修撰,在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就已开始。当时由著名科学家何承天草立纪传,编写了天文志和律历志。此后,又有山谦之、裴松之、苏宝生等陆续参预编撰。但他们任史职的时间都很短。大明六年(公元四六二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四○五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南齐永明五年(公元四八七年)春,又命沈约修撰宋书。这时沈约为太子家令,兼著作郎。他依据何承天、徐爰等人的旧作补充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永明六年(公元四八八年)二月完成纪传七十卷。沈约在当时的奏文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可见宋书的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在八志中,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历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鄒衍为鄒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可见宋书的最后定稿,当在齐萧鸾称帝(公元四九四年)以后,甚至在梁武帝即位(公元五○二年)以后了。 与沈约同时或稍后,南齐时有孙严著宋书六十五卷,王智深著宋纪三十卷,梁代有裴子野著宋略二十卷,王琰著宋春秋二十卷,鲍衡卿著宋春秋二十卷。但这些著作都已亡佚,关於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现在就只有沈约的这部宋书。 沈约(公元四四一--五一三年),字休文,吴兴吴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他历仕三朝,宋时为尚书度支郎,齐代做到五兵尚书、国子祭酒,在齐梁政权交替之际,他力劝梁武帝萧衍代齐称帝,因而在梁朝被封为建昌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尚书令、领中书令。沈约的著作很多,但现在除了宋书一百卷和文集九卷外,其他如晋史、齐纪、梁高祖纪、宋文章志等,都已亡佚。 东汉末年以来所形成的门阀制度,到东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门阀士族拥有政治经济各方面的特权,他们大量兼併土地,广泛收罗「荫户」,用各种手段霸佔劳动力,极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人民。他们以门第相誇,把持官位,所谓「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梁武帝萧衍也极力支持士族,他在诏书中还特别提到了要纠正「冠履倒错,珪甑莫辨」的现象(梁书武帝纪)。沈约先世,本是吴兴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晋书周处传附周札传)。沈约一门,在宋、齐、梁三代,也都仕宦显赫。梁萧统文选载沈约奏弹王源文,对於某些士族地主「婚宦失类」的情况大加抨击。因此,沈约在齐梁时期撰成的宋书,也就带有其时代和阶级的特点,它的一个突出内容,就是颂杨豪门士族,维护门阀制度。 譬如宋书列传中,有关地主阶级中代表人物高门士族的传,几乎佔了半数。仅就王、谢二族来说,宋书里王氏立传的达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之多。像陈郡谢弘微,传中写他如何忙於经营谢氏产业,传末却又吹捧他为人「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又如琅邪王微,传中只是连篇累牍收载他给友人的信,却说他「内怀耿介,峻节不可轻干」。这两个人因为都是高门士族,所以宋书都为他们立了「佳传」。宋书中对於士族中的人物,总说什么是「前代名家」,风度「简贵」,「风格高峻」,「世重清谈,士推素论」,等等。 但宋书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史通书志篇说:「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宋书百卷,记述六十年间的史事,保存了不少历史资料,尤其是它收载了当时人的许多奏议、书札和文章,可以从中看出那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些实际情况。如卷八十二周朗传载周朗上书,讲到赀调的为害,严重阻礙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卷五十六孔琳之传、卷六十范泰传、卷六十六何尚之传所载关於改铸钱币的争议,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在钱币改铸中加紧对人民的剥削。卷五十四羊玄保传兄子羊希附传,收载西阳王子尚上书,提到南朝初期农村两极化的发展,「富强者兼岭而佔,贫弱者樵苏无讬,至渔採之地,亦又如兹」。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载谢灵运的山居赋全文,提供了研究大地主庄园的材料。 从宋书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那时的农民起义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地域很广,规模很大。如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有富阳孙法光领导的起义(少帝纪、褚叔度传)。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有广汉赵广领导的起义,人数有十多万人,起义军围困益州治所成都达数月之久(文帝纪、刘粹传弟道济附传)。另外,在元嘉初年,有淅川、丹川的少数族起义;到元嘉末年,荆、雍、豫三州的少数族人民,起义就更加频繁,参加的人数有发展到百余万人以上的(夷蛮传、张邵传、沈庆之传等)。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於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於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 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料学水平的著作。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输廓。 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叶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叶,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慤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採南史等书补入。又如在卷一百沈约自序中叙沈亮事,於「联事惟忝,忧同职同」下,各本都注「阙」字,於叙其父沈璞事,「璞有子曰」下也注「阙」字。叙沈伯玉事,「先帝在蕃」下也注「阙」字。书中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106.12 万字 | 2019-04-05 16:14更新
令狐德棻、岑文本、崔仁师 | 正史 | 已完结
公元六世纪二十年代,黄河流域的各族人民大起义,瓦解了统治中国北部的北魏(公元三九六至五三四)封建王朝。在这场激烈的阶级搏斗中,地主阶级纷纷组织反动武装,共同镇压起义军,同时又互相争霸。最后在北方形成东魏(公元五三四至五五○)和西魏(公元五三五至五五六)两个封建割据政权,与割据江淮以南的梁(公元五○二至五五七)政权三分鼎立。后来,东魏改齐(公元五五○至五七七),西魏改周(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一)后人称它为「北周」。在南方,陈(公元五五七至五八九)也取代了梁。 西魏、北周封建政权是以鲜卑豪强宇文泰为首的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的联合统治。这个政权的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的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以及河南西部。公元五七七年,周灭齐,统一北方。五八一年,杨坚代周,建立隋朝。周书虽以周题名,实际上是记述从公元五三四年东、西魏分裂到五八一年杨坚代周为止四十八年的西魏、北周史。 公元六二一年(唐武德四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向李渊(唐高祖)建议编写梁、陈、齐、周、隋五朝「正史」。他的意见被採纳,並指派了各史编写人员,但没有认真进行。六二九年(贞观三年),旧事重提,德棻担任周书的主编,参加编写的有岑文本和崔仁师。六三五年(贞观十年),周书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 令狐德棻(公元五八三至六六六),宜州华原(陕西耀县)人,出身门阀贵族,官至国子祭酒。他在唐初颇有文名,曾多次参加官书的编写。在历史书方面,他还参加和主持过新晋书、五代史志和所谓「国史」(即唐史)以及李世民(唐太宗)、李治(唐高宗)两朝实录的编写。岑文本,邓州棘阳(河南新野)人,也是唐初著名文人,官至中书令。周书中的史论多半是他写的。崔仁师,定州安喜(河北定县)人,官至中书侍郎、参知机务。 周书主编人令狐德棻的祖父令狐整是北周的大将军,宇文政权骨干人物之一,其他两个编写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和宇文政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家世不止是周书编者所特有,包括唐朝王室在内的唐初当权人物,也多半就是西魏、北周骨干人物的嫡派子孙。这样就规定了对周书的特殊要求,即不仅要竭力歌颂宇文政权的骨干人物,所谓「关右旧族」、「八柱国、十二大将军」,而且啧啧叹赏「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凡是唐朝的达官贵戚,周书总要想法为他们在周代的祖先立传,並往往不惜歪曲事实加以颂扬。比如,杜杲並无多少值得记载的事跡,但他却是唐朝宰相杜如晦的曾伯祖,杜家是关中头等门阀,唐朝谚语说「城南韦、杜,去天尺五」,周书没有杜家的传,不是「缺陷」吗?因此特为杜杲立专传,但由于事跡实在不多,只得把他出使陈朝的一些无谓的应对之辞塞进传中,以充篇幅。萧詧是梁朝的宗室,为了争夺帝位,不惜勾结西魏军队进攻梁朝的疆土,导致江陵十余万人民沦为奴婢的惨禍,自己卑躬屈节,充当西魏军监护下的傀儡皇帝。而书中竟给他作出「盖有英雄之志,霸王之略」这样与本人立身行事截然相反的评语。其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这个萧詧是唐朝另一个宰相萧瑀的祖父。这类例子,周书中举不胜举。连唐代另一封建史家刘知几也说:唐初编写五朝史的特点,是「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而且「事有不同,言多爽实」。这种情況,虽为五朝史所共有,但周书显得比较突出。 周书在收集、考订史料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它的资料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旧史,包括西魏史官柳虯所写(可能周代史官曾经续写)的官史和隋代牛弘没有完成的周史;二是唐初为了修史而徵集的家状之类。牛史是本书的盖本。刘知几曾经说过,周书只憑牛史,「重加润色」,「不能别求他述,用广異文」,可见周书根据的资料是很贫乏的。而且在很有限的资料范围内,考核修订的工作也是很草率的。我们曾将庾信为当时官僚贵族所作的碑志和本书有关列传比对,年月历官常有出入,其中有些可以確定是本传错了的。还有不少记事记年自相矛盾的地方。 虽然周书作为资料也很不完备,而且有不少错误,但是这部书对于我们研究、瞭解这段历史还有一定的资料價值。它基本上反映了宇文政权的建立,建立后三个对建政权间(特别是东西魏或齐周间)的战争,以及宇文政权上層内讧的有关情況。周书只有纪和传,没有志,一些有关土地、赋役以及所谓礼、乐、刑、政等制度的资料,写入五代史志,和隋书合编。但从散见于纪传的零星记载中,也保存了一些诸如奴婢、部曲、客女的地位,徵庸代役的开端,府兵制度的产生等,对于后来隋唐两代有影响的社会关係、政治、军事制度的片断的资料。本书最后一篇異域传混淆了当时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的界限,也有不少歪曲事实和侮辱性的记载。但其中也包含一些可供参考的历史资料,特别是各少数民族的传中反映了一些各族人民配合汉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顽强斗争。另外,传中第一次记载了突厥、稽胡的历史。散见于本书纪传的各地人民武装起义,西起秦陇(李贤传、史宁传)巴蜀(陆腾传、伊娄穆传、崔谦传、柳昂传等),东至幽州(宇文神举传),南达襄阳(伊娄穆传),北到太原(宇文神举传),以致迫近国都长安的莲勺也是「数有群盗」(刘志传)。这些都是当时各地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历史资料。唐以前记述这段历史的史籍都没有传下来。稍后编写的北史,其中西魏、北周部分基本上是删节周书,很少补充改正。删改之处,有些是对的,有些却是删节不当或是改错了的。因此,就现存的有关这段历史的资料来说,周书成书较早,保存的资料也比较原始。 周书在宋初已经残缺,后人以北史和唐人某种史钞补上。公元一○○五年(宋景德二年)编辑册府元龟,引用周书缺卷各条已是后人的补本。宋人曾在本书缺卷后附有校语,说明不是周书原文,清人钱大昕也曾加考证。我们重新检查,残缺情況是:卷一八、卷二四、卷二六、卷三一、卷三二共五卷全缺;卷三六可能全缺,可能半缺;卷二一大半缺。此外,也有宋初未缺而传世各本脱去的大段文字,如卷六武帝纪下、卷三九杜杲传都脱去几百字,但册府元龟引文却没有缺。周书最早刻印的確切年月我们还不清楚。旧本宋人安焘、王安国、林希的目録序,内有「今既镂板以传学官」的话。据序文和宋晁公武郡齋读书志、李焘续通鑑长编,校刊南北朝各史的工作是公元一○六一年(宋嘉祐六年)开始交给「馆阁官」办理的。今考王安国和林希都在熙宁初任职馆阁,安国死于一○七四年(熙宁七年),则周书第一次刻板应在一○六八至一○七四年即熙宁元年至七年间。这个最早的本子早已不存。一一七四年(绍兴十四年),周书和其他六史在眉山重刻,即所谓「宋蜀本」或「眉山七史本」。这个本子也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流传的是南宋翻刻,并有元明两代补板的所谓「三朝本」。 用以互校的是下列七种本子: 一、南宋刻元明遞修本与百衲本的底本同,校记中简称「宋本」。 二、明万曆间赵用贤刻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南本」。 三、明万曆间萧云举刻北京国子监本校记中简称「北本」。南、北监本都曾据北史或以意改补一些文字,底本都是有元明补板的南宋本。 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校记中简称「汲本」。底本不详,与宋本、南本異者多同北本。 五、清乾隆四年(公元一七三九年)武英殿本校记中简称「殿本」。底本是北本。 六、清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年)金陵书局本校记中简称「局本」。底本是汲古阁本。 七、一九三四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宋蜀刻元明遞修本」(实是南宋临安刻本,非蜀本。)校记中简称「百衲本」。此本虽说影印,但多据他本改正错字,也有改错了的,实际上成为另外一种本子。
32.95 万字 | 2019-04-05 15:42更新
辽史一百十六卷,元脱脱等修,记载辽政权二百多年(公元九○七--一二五年)的历史。其中也兼敍了辽以前契丹族和辽末耶律大石建立的西辽的历史。 契丹是我国历史上的古老各族之一,魏书、隋书等史都有传。唐末,封建军阀篡夺和瓜分农民起义的果实,在中原和南方各地分别建立自己的统治,契丹贵族耶律阿保机(辽太祖)则在祖国的北方疆土上建立了辽朝。它是一个以契丹贵族为主,联合一部分汉族地主和其他各族上层分子组成的政权。 辽朝和历代封建政权一样,设立史官。撰写起居注、日历,纂修实录。历次所修的实录,最后由耶律俨综合编订成书,后人称之为耶律俨实录。耶律俨,析津(今北京)人,本书有传。他的父亲耶律仲禧是在辽朝做官的汉人,本姓李,赐姓耶律。耶律俨本人官至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 从今本辽史可以考见,耶律俨实录包括纪、志、传等部分,为后来编写纪传体辽史打下了基础。金朝两次纂修辽史,都以这部书为基本依据。第一次纂修在完颜亶(熙宗)时代,由耶律固、萧永祺先后执笔,皇统八年(公元一一四八年)宗成,未曾刊行,到元修辽史时稿本已散佚无存。第二次在完颜璟(章宗)时代,由移剌履、党怀英等十三人纂修,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由陈大任最后完成,后人称之为陈大任辽史。当时由於修史的所谓「义例」未定,主要是金朝继承哪一朝的「帝统」问题还未解決。所以陈大任辽史也没有经金朝批准刊行。 元代中统二年(公元一二六一年)和至元元年(公元一二六四年),都曾议修辽、金二史。南宋亡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也由於「义例」未定,以至「六十馀年,岁月因循」。关於「义例」的争论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主张仿晋书例,以辽、金作为「载记」,附於宋史;另一种主张仿南、北史例,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辽、金为「北史」。这个问题长期争议不決。直到元末至正三年(公元一二四三年),脱脱任纂修三史的都总裁,才決定辽、金、宋「各与正统,各击其年号」,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四人分撰辽史。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锐,各地人民相继起义,元政权处於风雨飘摇之中,财政又极困难,故三史都是仓促修成。其中辽史时间最短,只用了十一个月(至正三年四月到四年三月)。这次纂修即以耶律俨实录、陈大任辽史为基础,参考资治通鑑、契丹国志及各史契丹传等,稍加修订编排。撰成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国语解一卷,共一百十六卷,就是现在这部辽史。 元修辽史时,既没有認真搜集和考订史料,再加上纪、志、表、传之间相互检对也很不够,因此前后重複,史实错误、缺漏和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甚至把一件事当成两件事,一个人当成两个人或三个人。这种混乱现象在二十四史中是很突出的。但由於耶律俨实録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唯一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 例如,天祚纪反映出,当辽朝对女真的战争节节失败的时候,汉族农民和各族人民纷纷起义,其中由安生儿、张高儿领导的起义军多达二十万人。又如营卫志、礼志提供了契丹部落的建置、分佈,以及遊牧民族风俗习惯的材料。地理志和百官志记録了当时的地理建置和农牧区统治机构的概况。本纪、部族表、属国表、二国外纪等部分还保存了一些研究契丹以外各族历史以及中外关系史的参考资料。从辽史里还可以看到,当时草原上由於农业的发展,手工业人口的增加,逐步出现了一些农业聚落和城市。特别是先后建立的上京和中京,与南京(今北京)有着密切的联击,从而沟通了这一广阔地区的经济和文化。 辽史於元顺帝至正五年(公元一三四五年)与金史同时刊刻,只印了一百部,这次的印本已经失传。明初修永乐大典引用的很可能就是这个初刻本。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系用几种元末或明初翻刻本残本拼凑而成,虽有不少脱误,但也有许多勝於后出诸本的地方。明南监本源於百衲本所据的元本。北监本脱误与南监本同,且偶有误改。清乾隆殿本系据北监本校刻。道光殿本据四库本改译人名、官名等,有失原书面目。这次点校,以百衲本为工作本,用乾隆殿本进行通校,以南、北监本和道光殿本进行参校。又用永乐大典所引辽史全部校对一过。另外,还用纪、志、表、传互校,并参考册府元龟、资治通鑑、续资治通鑑长编、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宋史、金史、契丹国志、辽文汇等书校订了史文的脱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主要参考了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厉鹗辽史拾遗、陈汉章辽史索隐、张元济辽史校勘记(稿本)、冯家昇辽史初校、罗继祖辽史校勘记。原书卷首有关修史的材料移作附录。
39.23 万字 | 2019-04-05 15:43更新
北齐书五十卷,作者唐李百药,内容记载了公元五三四年前后北魏分裂,东魏政权建立,中经五五○年齐代东魏,到五七七年齐亡为止的王朝兴亡史。 为了区别於曾经割据江淮的齐朝,后人称之为「北齐」。和北魏一样,东魏--北齐仍然是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联合统治的封建政权。它的疆域南阻长江,和梁、陈两朝先后对峙;西在今山西、河南、湖北,与西魏--北周分界。 从北齐到隋的五十年间,曾先后有人编写出几种不同体裁的北齐史,其中有隋李德林的纪传体齐书和王劭的编年体齐志。公元六二二年(唐武德五年),唐高祖指派裴矩、祖孝孙、魏徵重写北齐史,长期没有写成。六二九年(贞观三年),唐太宗专设梁、陈、齐、周、隋五朝史的编写机构,命李百药写北齐史。他在其父李德林齐书基础上参考王劭齐志扩充改写,六三六年(贞观十年)全书完成。 李德林(公元五三○--五九○)字公辅,博陵安平(今河北深县)人。他经历齐、周、隋三朝,一直担任诏令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获得历朝皇帝的宠用。在齐官至中书侍郎,在周官至御正下大夫,在隋官至内史令,封安平公,死在怀州刺史任上。他在北齐就参加「国史」即北齐史的编写,写成纪传二十七卷,隋时扩充为三十八篇。 李百药(公元五六五--六四八)字重规,隋末官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丞。曾参加隋末农民起义,后降唐。入唐后任中书舍人,参加制定五礼和律令。最后官至宗正卿,封安平县子。 传本北齐书大部份出於后人所补,用北史补的部份,北史具在,而且补的人还常有删节,这部份基本上可有可无;另一部份用唐人史钞补的,虽也出於北齐书,但把原文删节得不像样子,除个别地方可供参考外,价值也很低。然而从五十卷全书来说,包括补缺部份在内,它留下了这段历史的比较全而的材料。其中保留下来的十七卷李百药原文,还保存了一些不见他书的有用的材料。此外,在具体叙事上,北史常有删改北齐书而错了的,也可憑本书纠正。如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是南北朝时期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武装起义,北齐书记载了各地起义军活动的材料,有一些在北史中就作了删削(李元忠附李愍传、叱列平传等)。 在唐初同时编写的各史中,北齐书对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醜事记载较多。这是由於隋唐两朝继承北周,北齐是一个被战败灭亡的割据政权,被认为是「僣伪」,隋唐编写北齐史就相对地较少忌讳,同时也藉此证明周灭齐是所谓「有道伐无道」。北齐书之较多揭露性的记叙,也是同吸收王劭齐志的记载有关。刘知几说,王劭齐志叙事生动,语言通俗,这两点在北齐书中也仍然有所体现。 东魏、北齐时期,通过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钢铁冶煉技术上有很大发展,北齐书的方伎传中记载了綦母怀文在这方面的新贡献。方伎传中还记载了数学家信都芳、天文学家张子信的事跡。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邢邵和唯心主义者杜弼关於形神问题的辩论,在北齐书中也有比较详细的记录,留下了一份哲学史上有价值的文献。 北齐书早在唐代中叶以后就逐渐残缺,也不断有人补缺。到北宋初就只有十七卷是李百叶的原文,其余都是后人以北史和唐人史钞中相关纪传补全。这部书初次刻版付印,流传下来的就是这种补本。我们重编总目时,凡是后人所补的各卷都注上了「补」字。这部书的最早刻本,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是在北宋末政和中即十二世纪初。这个最早的刻本早已失传。我们用来校勘的是:一、有元明两朝补版的南宋刻本即三朝本(武汉大学图书馆藏);二、明万历间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南本);三、明万历间北京国子监刻本(简称北本);四、明末毛氏汲古阁本(简称汲本);五、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六、清同治十三年金陵书局本(简称局本);七、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本(简称百衲本)。百衲本三十四卷前影印三朝本,三十四卷后影印残宋本。这七种本子中,我们以三朝本、南本、殿本为互校的主要本子。为了避免烦琐,在三种本子内互校,择善而从,除少数需要说明者外,一般不出校记。除了版本互校外,我们还通校了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北史、资治通鑑、通志中有关部份。 由於北齐书大部份为后人所补,这给校勘带来一系列复杂问题,这一些在点校后记中说明。
16.19 万字 | 2019-04-05 15:43更新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有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共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公元九○七年)至后周显德七年(公元九六○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 欧阳修字永叔,江西廬陵(今吉安)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一○○七年),死于神宗熙宁五年(公元一○七二年)。他在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一○四三年)任谏官时,参加了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活动,后被贬为地方官,一直到至和元年(公元一○五四年),才被调回宋廷中央,任翰林学士,主编新唐书。新五代史编撰的时间没有明確的记载,从他写给尹师鲁、梅圣俞等人的信来看,在景祐三年(公元一○三六年)前已着手编写,到皇祐五年(公元一○五三年)基本上完稿,先后经过十八年左右的时间。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並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一],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二],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三]。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佔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歷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一]新五代史卷六一吴世家[二]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三]新五代史。序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在欧阳修看来,五代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乱世」[一]。真是「礼乐崩壞,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二]因此,他採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在新唐书中,他重视典章制度,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而在新五代史中,由于他認为五代时期「天理几乎其灭」,是一个「乱极矣」的时代,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因而他说:「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因此,他除写了司天考、职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在编撰体例方面,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旧五代史分梁书、唐书等书,一朝一史,各成体系;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杂臣传,等等。 北宋亡后,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一二○七年)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三]至于南方的南宋,由于理学盛行,更是独尊新五代[一]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二]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三]金史卷一二章宗纪史。 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他往往採用小说、笔记之类的记载,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如王景仁、郭崇韬、安重诲、李茂贞、孔谦、王彦章、段凝、赵在礼、范延光、卢文纪、马胤孙、姚顗、崔税、吕琦、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瞭解。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 本次点校,以百衲本(影印南宋庆元本)为工作本,对校了贵池本(清贵池刘氏景印南宋本)、殿本、南昌本(清南昌彭元瑞五代史记注);参校了明汪文盛本、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卾本(清崇文书局本)、徐注本(清徐烱注补五代史记抄本)、刘校本(清味经书院刻本,附有刘氏等五代史记校勘札记)以及傅增湘校勘成都书局本本纪部份。
36.67 万字 | 2019-04-05 15:55更新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它按照历代封建「正史」的体例,也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历时十四年。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乃大輅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清代的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今天也可以见到,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匯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此书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经办,于一九二八年出书,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这批书我们称为「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我们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壓缩了赵尔丰传。我们所做的工作,以标点、分段为重点。所用的工作本是关外二次本,凡三本篇目、内容不同的地方,都有附注,录出異文,以资参考。由于八缐对数表只是普通数学工具书,所以不再附录。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異译的人名、地名、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改动,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清朝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少数民族名称,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均已加以改正。史文的脱、误、衍、倒和異体、古体字等,也作了校改。还有由于行、段的错排,以致事理不合处,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但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都维持原状。总目原分五卷,现予合併,不再分卷,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以便检阅。
532.35 万字 | 2019-04-05 16:0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