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康,吴平辑(东汉) | 载记 | 连载中
越绝书是记载我国早期吴越历史的重要典籍。它所记载的内容,以春秋末年至战国初期吴、越争霸的历史事实为主干,上溯夏禹,下迄两汉,旁及诸侯列国,对这一历史时期吴越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天文、地理、历法、语言等多有所涉及。其中有些记述,不见于现存其他典籍文献,而为此书所独详;有些记述,则可与其他典籍文献互为发明,彼此印证,因而向为学者所重视。在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曾有不少人,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利用越绝书,来考察中国古代史、中国文学史、中国民族史、汉语语言学史、中国历史地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这说明此书对于以上诸学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出于种种原因,在越绝书的成书年代、作者、卷数。书名、篇名等问题上,至今仍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如关于成书年代,有春秋说、战国说、战国--西汉--东汉说、战国--东汉说、东汉初年说、东汉末年说、东汉初年--东汉末年说、西晋说;关于作者,有子贡撰说、子胥撰说、袁康撰说、袁康、吴平合撰说、袁康撰吴平修订说、袁康、吴平辑录说;关于卷数,有十五卷说、十六卷说;关于书名,有越绝书原称越绝说、越绝书原称越绝记说、越绝记非越绝书说;关于篇名,有吴太伯与兵法篇亡佚说、今本吴地传即古本吴太伯篇说、伍子胥水战兵法内经即古本兵法篇说、今本陈成恒非古本陈恒篇说,等等。以上这些,一方面说明,关于越绝书的一些重要问题,意见尚未统一,疑点犹待探讨;另一方面也同时说明,正是由于越绝书的史料价值,在诸典籍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因而使众多的研究者为之锲而不舍.
3.84 万字 | 2019-04-06 22:47更新
帝范,唐朝李世民撰。此书系唐太宗李世民自撰的论述人君之道的一部政治文献,他在赐予子女时云,再三叮嘱,作为遗训:"饬躬阐政之道,皆在其中,朕一旦不讳,更无所言。"书成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全书12篇,分上、下两卷。言简意赅,论证有据,凡"帝王之细,安危兴废,咸在兹焉。"原书有贾行注与韦公肃注,均佚。本文宋时亦佚为6篇。今本系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文下有注,疑为元人文字。此书《四库全书总目》已著录,并刊聚珍版传世。按虞世南《至德论》称《金镜帝范》,已收入《全唐文》中,即为此书。日本传本有大正四年(1915年)三色印本,有贾行注。==============================================================================跋 宋钢、修远二君,以其所精心整理之《帝范》四卷见示,且嘱为之跋。伏而读之,获益匪浅,慨然想见唐宗之为英主,而于贞观之盛世,亦不禁为之神往焉。书中所言,乃兴亡治乱之伟业,安邦定国之鸿谟,不仅为帝王之法式,于今人亦当多有镜鉴。其可贵之处,价值之大,正在于此;宋钢、修远二君之孜孜矻矻而务之者,亦在于此。 据《四库全书。帝范提要》,知《帝范》于唐时已有贾行与韦公肃二注,元人又因旧注而补之,《四库全书》编纂者亦加有按语。此等旧注,词虽烦赘,而援引详洽,足资参考。整理者依其原样,一并置于正文之后,加括号以别之。对正文及旧注,加新式标点,于理解文意,颇有助益。另有整理者之分段译述与篇后释评,侃侃而谈,新意时见,偶涉今世,辄露峥嵘。历史与文学结合,政事与学术交融,慧心锦毫,启人良多。 愚以独处僻远,孤陋寡闻,耳目所及,除四库本外,尚未见别种《帝范》整理本。然则,此书之出版,学界能不为之鼓呼! 尚有一事,需作交代。前人早已指出,《四库全书》校刻欠精,脱误时见。即如《帝范》一书,序文“元圭赐夏禹之功”,旧注引《尚书。禹贡》曰:“水之功,尽加于四海”,原文实为“治水之功..”《纳谏》“折槛怀疏”,旧注引《汉书。朱云传》曰:“摄齐登堂”,原文实为“摄登堂”。《去谗》“宋有伊戾之祸”,旧注引《左传》曰:“至,则歃”,原文实为“至,则欿”。等等,不一而足,对此,整理者径改之而不疑。然而,古人著述,引文多不规范;今人整理,似无一一复原之必要。故整理此书,于旧注之引文,虽亦时见罅漏,但凡不至令人错会其意者,便一仍其旧,不予改动。此种处置,较为允当;究竟怎样,容有异议。 愚实不敏,而碌碌少暇。承命作跋,遂杂书所感,以塞责耳。 王志民1998年11月
13.87 万字 | 2019-04-07 14:13更新
王通,字仲淹,生干隋文帝开皇四年( 584年),卒于隋炀帝大业十三年( 617年)。隋河东郡龙门县通化镇(今山西省万荣县通化乡)人。是隋代山西的一位私人教育家,死后,门弟子私谥为“文中子”。 王通好自求名,模仿孔子作《续六经》,在河汾讲学时,便以“王孔子”自诩。这样一个华而不实的人,他的《续六经》自然不会有什么学术价值,所以在唐代就大多散失无存了。今存《元经》一书,题王通撰,薛收传,阮逸注,实出于伪造,前入辨之已明。 今天研究王通的思想,主要依靠《中说》一书。《中说》一书,有人疑其为伪作,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此书虽非王通所作,但其原本是王通门弟子姚义、薛收汇编而成的,大体上是弟子们对其师言行的回忆和追录。不过,此书到了王通之子王福寺手里后,福寺对其重新分类编排,在这个过程中,加进了许多吹嘘王通的不实之词,以至后人疑其为伪作。其实,《中说》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朱熹就讲过:“《中说》一书如子弟记他言行,也煞有好处。虽云其中是后人假托,不会假得许多,须具有个人坯模,如此方装点得成。”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 《中说》所反映的王通思想,还是有许多可贵之处的。王通在政治上,以恢复王道政治为目标,倡导实行“仁政”,主张“三教合一”,基本上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有进步性;在哲学上,王通致力于探究“天人之事”,围绕“天人”关系这个核心,阐述了他关于自然观、发展现、认识论和历史观等方面的思想,表现了朴素唯物主义的倾向和主变思想,在文学上,王通论文主理,论诗主政教之用,论文辞主约、达、典、则,主张改革文风。这些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4.12 万字 | 2019-04-07 14:13更新
本书选取理学中常用的概念范畴, 加以简明扼在的讲解, 与现在的专科词典相似。中国南宋哲学家 陈淳的重要著作。原名《字义详解》,又称《四书字义》或《四书性理字义》,是陈淳学生王隽根据陈淳晚年讲学笔记整理而成的。此书对朱熹的哲学范畴作了阐释。分上下两卷,卷上为命、性、心、情、才、志、 意、仁义礼智、 忠信、忠恕、一贯、诚、敬、恭敬;卷下为道、理、德、太极、皇极、中和、中庸、礼乐、经权、义利、鬼神、佛老。《字义》揭示了朱熹哲学各范畴之间的逻辑层次。陈淳在书中激烈抨击陆学,维护了朱学立场,同时又发展了朱熹的心性学说。 南宋以后,此书影响很大,被认为是学习朱熹哲学的入门教材。 《北溪字义》宋代有赵崇端、诸葛钰刻本及刻于淳祐年间的清漳本。传世的有明弘治年间刻本、清康熙年间刻本等。中华书局1983年以弘治壬子本为底本,出版了新校点本。
4.71 万字 | 2019-04-07 14:13更新
杨伯峻(1909~1992)语言学家。原名杨德崇,湖南省长沙市人。193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后历任中学教员、冯玉祥将军研究室成员、广东中山大学讲师、湖南《民主报》社社长、湖南省政治协商会议秘书处处长、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兰州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中华书局编辑、中国语言学会理事等。他在语言文字领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古汉语语法和虚词的研究方面以及古籍的整理和译注方面。在古汉语语法和虚词研究方面,他著有《中国文法语文通解》(商务印书馆,1936年)、《文言语法》(北京出版社,1956年)、《文言文法》(中华书局,1963年)、《文言虚词》(中华书局,1965年)、《古汉语虚词》(中华书局,1980年)、《春秋左传词典》(合作,中华书局,1985年)等。其中《中国文法语文通解》一书,重点讨论了虚词。全书共12章,把古汉语虚词与现代汉语虚词综合起来进行分类排比,旨在弄清楚虚词的历史情况,以便更好地运用现代汉语中的虚词。书中对每个虚词说明词性,分析用法,并配有丰富的例句。在材料的取舍上,书中既有上古的语言材料,也有近代和现代的材料;既包括书面语的材料,也包括口语的实例,开始接触到汉语语法的历史研究。该书促进了古代汉语语法研究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分野,成为当时的代表性作品。《文言语法》一书是另外一部古汉语语法著作。共分3编:上编先交代文言语法的含义及编写该书的目的,然后概述词法与句法;中编分别讲述各种词类,其中提出了“小品词”的概念。下编是句法的分析研究。是中学语文教学和阅读古汉语作品的一部很好的参考书。在古籍的整理、注释和译注方面,著有《列子集解》(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58年)、《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等。其中以《论语译注》一书影响最大,曾被香港、台湾翻印,日本的两所大学用做教材。该书译文明白流畅,注释重字音词义、语法规律、修辞规律、名物制度、风俗习惯等的考证,结论在集古今学者之大成的基础上颇多个人新见。这几本译注,成为古汉语教学与研究领域中不可多得的一大财富。此外,他还著有《破音考略》(《国文周刊》1948年第74期)等论文。==============================================================================书香世家的启蒙教育杨伯峻于1909年生于湖南长沙一个封建家庭,祖父以上三代单传。他是母亲的第二胎,未足月而生,生来很瘦弱,却也是长房长孙,所以祖父母对他爱护备至,生怕像孙子那样夭折。从小足不出户,由祖父亲自授读古书。读完了《诗经》,又是《左传》,还兼读吕祖谦的《东莱博议》。在插进小学三年级后,放学回到祖父书房读《左传》和《东莱博议》成了他每日的必修课,当时虽然能通育,却不解其中意。直到进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取《春秋左氏传》加以温习,才渐渐懂得一些,但离理解还差很远。这个启蒙教育阶段影响了先生的一生,一为后来专攻《左传》定了位。推翻了章士钊的观点杨伯峻随叔杨树达——著名的语言文学家学习,1931年还拜在黄侃先生门下。两位先辈给了他独立思考的好习惯,一日得《刘申叔遗书》,其中有关《左传》的文字相当多。先生读罢有很多感受:一、“刘师培之为人虽不可取,但《左传》之熟,读书之多,却使我十分羡慕。无怪于章炳麟能捐弃前嫌,要营救他,说是为中国留一读书种子。”二、章士钊在《文史》发表的关于《黄帝魂》的文章不可信。文章提到:作者与刘申叔相交时不见他很用功,他家累世以习《左传》有名。申叔的有关《左传》文字可能是抄袭他父、祖辈以至曾祖的遗稿。当时,杨伯峻正细读刘文淇等三代所著的《左传旧注疏让》,又研读了刘申叔的有关《左传》文章,推翻了章士钊的观点。他认为:“刘申叔一则承袭家学,二则天资聪敏过人,所以虽然只活三十六岁,便著作等身,而于《左传》尤为精熟,能发挥自己的独见”,于是得出结论:申叔的治《左传》,超过祖辈、父辈甚至刘文淇,其文章当然不可能是抄袭而来。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章士钊当面直陈其观点。博览群书 著书立论杨伯峻博览群书,既读那些只图赚钱、丝毫无学术价值的书,如《左传白话解》,又尽力搜集有关《左传》的材料,取其精华。清朝人对“经书”多有整理本,但《春秋左传》除礼记式的书外,都不尽如人意。刘文淇的《旧注疏证》就没写完。而《左传》为春秋史书,在所有“经书”中文学价值最高。先生如是想,于是决心整理这部著作。但它在《十三经》中分量最大,“非全力以赴不可”。有了这样的准备,先生开始在《左传》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汲取各类营养。熟读《左传》,大体理解《春秋经》和《左氏传》的撰写体例是首要工作。然后访求各种版本,诸如阮元作《校勘记》采取的版本,杨守敬在日本所见的版本,又得到金泽文库本。三者互相校勘,并参考类书与唐宋以前文史哲各类书籍的引文,取条补短,作为定本;又广阅经史百家之书,《春秋》、《左传》、《三礼》、《公羊》等书必读。尤其用《史记》一一和《左传》相对勘,说明两者的异同。不仅如此,先生又重温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摘录可取资料。与历史从地下所得资料作为“长编”。遗憾的是这部分在“文革”中散失了一些。后来凭记忆稍作补充,删繁就简,加上其研究成果写成初稿。对《春秋左氏传》这一重要典籍,刘文淇累代传授《左传》并且著作,故《清史稿》替他三代立传。然而用功八十年,经历三四十代,并没有写完,反到襄公五年为止,成就经孙冶让的《国礼正义》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加之《春秋左氏传》脱字、错字、衍字不少。杨伯峻先生短期内完工,与他浓厚的文化底蕴是息息相通的。在治学方面,他一般都是有目的地读书,先拟好一个题目或书名,再尽可能地搜集并研究资料,先有了腹稿,然后拟定大纲或章节,一气呵成。==============================================================================
6.65 万字 | 2019-04-07 18:48更新
郭璞,字景纯。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西晋咸宁二年(公元267年)生;东晋太宁二年(公元324年)卒。博物学。 郭璞博学多才,一生不仅写了许多优美的文学作品,而且做了大量的注解古籍工作,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他所注解的古籍有《山海经》、《穆天子传》、《尔雅》、《楚辞》、《三苍》和《方言》等等。这些古籍中,都包含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郭璞对这些古代典籍,尤其是《尔雅》的注解,对中国古代动植物学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 《尔雅》是中国古代最早一部解释语词的著作。它大约是秦汉间的学者,缀缉春秋战国秦汉诸书旧文,递相增益而成的。全书19篇,其中最后7篇分别是:《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和《释畜》。这7篇不仅著录了590多种动植物及其名称,而且还根据它们的形态特征,纳入一定的分类系统中。《尔雅》保存了中国古代早期的丰富的生物学知识,是后人学习和研究动植物的重要著作。据史书记载,东汉初,窦攸由于“能据《尔雅》辨豹鼠”,所以汉光武帝奖赏给他百匹帛,并要群臣子弟,跟从窦攸学习《尔雅》。郭璞更是把《尔雅》视为学习和研究动植物,了解大自然的入门书。他说:“若乃可以博物不惑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近于《尔雅》。”但是,《尔雅》成书较早,文字古朴,加上长期辗转流传,文字难免脱落有误,早在汉代就已经有不少内容,不易被人看懂。因此,在郭璞之前已经有犍为文学、刘歆、樊光、李巡、孙炎等人,为《尔雅》作注。郭璞从小就对《尔雅》感兴趣。他认为旧注“犹未详备,并多纷谬,有所漏略”,于是“缀集异闻,会粹旧说,考方国之语,采谣俗之志”,并参考樊光、孙炎等旧注,对《尔雅》作了新的注解。 郭璞研究和注解《尔雅》历时18年之久,对《尔雅》所载之动物和植物进行了许多研究。首先他以晋代通行,或当时某地方言的动植物名称,解释古老的动植物名称。例如,《尔雅·释鸟》载:“◆鸠,◆◆”,郭璞注曰:“今之布谷也。江东呼为获谷。”《尔雅·释木》:“◆,山◆。”郭璞注曰:“今之山楸也。”这类注解,从表面上看似乎很简单,只是以名词解释名词。而实际上却不那么容易,它需要丰富的训诂知识和实际经验。另外,这类注解虽然只是名词解释名词,但实际上它是将古老的动植物名称和当时为一般群众所认识的动植物联系起来,从而使古老的名称具有以当代一定实物为基础的含义。例如,《尔雅·释虫》中有“国貉,虫◆”的记载。如果不看注解,人们很难理解“国貉虫◆”的含义。郭璞注云:“◆”,“今呼蛹虫”,并引证《广雅》云:“土蛹,◆虫也。”所谓蛹虫,就是指寄生于蚕蛹体内的蚕蛆蝇幼虫。郭璞的注解,将古老的“国貉”、“虫◆”等动物名称和当时养蚕生产上广泛存在的蚕蛆蝇幼虫联系起来。郭璞《注》中,经常出现“今言”、“俗言”、“今江东”等提法,仅《释草》中就出现50多次,这说明郭璞对《尔雅》的研究,是与现实紧密相联的。由于能由今通古,所以他的注解,无形中复活了许多古老动植物名称。 郭璞丰富和发展了《尔雅》对各种动植物的具体描述。郭璞是山西人,因战乱逃至江南,并经常往来于长江中下游,所以他对许多地方的动植物,都有所了解。他注解《尔雅》,不仅引经据典,解释各种动物和植物的通名和别名,而且根据自己从实际中获得的知识,对多种动物或植物的形态、生态特征,进行了具体的描述。例如鲟鱼,《尔雅·释鱼》仅记其名为“◆”,无它释。但郭璞则作了进一步的描述:“◆,大鱼,似◆而短鼻,口在颌下,体有邪形甲,无鳞,肉黄,大者长二、三丈,今江东呼为黄鱼。”这里郭璞很逼真地描述了鲟鱼的形态特征。《尔雅·释虫》“◆,啮桑”,郭注云:“啮桑,似天牛,长角,体有白点,喜啮桑树,作孔入其中,江东呼为啮发。”这里将桑树害虫桑天牛的形态和习性作了描述。又如对《尔雅·释木》中提到的“白◆”(即扁核木),郭璞《注》云:“◆,小木,丛生,有刺。实如耳◆,紫赤,可啖。”对“活◆”(即通脱木)郭璞《注》说:此“草生江南,高丈许,大叶,茎中有瓤,正白”。这些描述,虽然还很粗糙,但它不仅大大发展了《尔雅》的分类描述,而且对后来的动植物分类研究,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郭璞开创了动植物分类研究的图示法。据《尔雅注·序》记载,郭璞不仅为《尔雅》作文字注解,还为《尔雅》注音、作图。《隋书·经籍志》记载有“《尔雅图》十卷,郭璞撰”。可见大概在梁代,人们还看到有郭璞所作的《尔雅图》。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尔雅音图》,乃是清代嘉庆六年(1801)影宋绘图重摹的刊本,它或许就是源于郭璞所为之《尔雅图》。当然,即使如此,经过长期辗转重摹和翻刻,现在的《尔雅音图》也不可能还是原来《尔雅图》的原貌。但是现在看到的《尔雅音图》的情况表明,凡是郭璞有注解的动植物都有图。相反,凡是虽为《尔雅》所著录,但因郭璞暂时不识,而未作注解的动植物则无图。这说明图完全是配合文字注解而作的。因此《尔雅注》所解释的动植物,不仅有简要的文字描述,而且配有实物图像,实为动植物志的雏形。这是我国动植物分类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发展。 在生物学史上,郭璞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由于他的研究和注解,使《尔雅》所包含的分类思想不仅得以保存,而且使得原来难读的《尔雅》,也成为能够读懂和能够利用的书。《尔雅注》成为历代研究本草的重要参考书。著名的《证类本草》一书,大量吸收了郭璞注解《尔雅》的成果。而《证类本草》又是李时珍《本草纲目》的蓝本。从郭璞以后,图文并用描述动植物的方法,也在本草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唐代以后,所有大型本草著作都配有图。 郭璞对《尔雅》中所著录的动物和植物,凡是他自己暂时还没有弄清楚的或没有听说过的,他都不强作注解,而是注明“未详”或“未闻”等字样。这说明他作学问的态度,是谦虚谨慎和实事求是的。 郭璞为注解古籍著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其《尔雅》注后来被列入《十三经注疏》。他在文学方面也颇有造诣,公元316年,他因献《南郊赋》而被任为著作佐郎,后迁尚书郎,再后为割据荆州的王敦辟为记室参军。他最后因多次谏阻王敦谋反而遭杀害。
2.94 万字 | 2019-04-05 13:36更新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女真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公元十二世纪初,女真滅辽,臣服了西夏,建立了与宋南北对峙的金朝。金以今天的北京为中心,在北方统治了近一百二十年,对我国的历史产生了极大影响。早在元世祖中统二年(一二六一),本着「国亡史作」的惯例,便已开始议修辽、金二史。宋亡,又议修辽、金、宋三史。但由於当时以哪一朝为「正统」长期争论不休,体例不能确定,故一直没有修成。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一三四三),才決定宋、辽、金「各与正统」,并任命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主持修史。次年十一月,金史修成,这时脱脱已罢相,由新相阿鲁图继任都总裁官,由他奏上。在参加修史的人员中,值得一提的是欧阳玄(一二八三--一二五七),元修三史的「发凡举例……至於论、赞、表、奏,皆玄属笔」(元史卷一八二本传)。欧阳玄字原功,浏阳人,曾做过翰林学士承旨等官,有圭齐文集传世。金史修成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修史所依据的材料比较充分。首先是金实录。金建国以后,仿历代王朝成规,金主九代大都撰有实录。这些实录,在金亡时,都被降元将领张柔载归北去。中统二年,他把这些实录交到了史馆。不过,由於战乱,这些实录已有亡佚,如卫绍王一朝的实录,就是中统三年王鹗据杨云翼日录、陈老日录等补缀。在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问(欲之)曾想利用金实录撰修金史,未能实现。但所传中州集及壬辰杂编,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这两部书也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刘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国,他从汴京辗转两千余里,回到故乡浑源以后,写了归潛志一书,记载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对了解金末文人及社会情况有极大参攷价值。故元史馆的臣僚说:「刘京叔归潛志与元欲之壬辰杂编二书,虽微有异同,而金末丧乱之事犹有足徵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颜奴申传)这些都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较好的一部。金史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女真族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关於女真及其有关各族早期的情况,多不见於其它史籍。本书的志比较详备,为我们研究金代各项制度、行政区域、自然现象等,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资料。但是,金史在敍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错误,这些问题,清人施国祁的金史详校多已指出,不再赘述。此外,宋、辽、金三史之间的关系,由於各书所据史料不同,而史官记事又往往从本政权的角度出发,有所迴护,所以有关同一事件的记载,難免互有差异。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各史参看,才能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来的覆刻本),是现存金史最早的本子。这次点校就採用它作底本,并与北监本、殿本参校,择善而从。此外,还参考了大金国志、大金吊伐录、大金集礼、归潛志、中州集、三朝北盟会编等书,以及残存永乐大典的有关部分,以订正本史的错误。对於前人校勘成果,採用最多的是施国祁的金史详校,但校勘记中没有逐条注明,对於施说举證缺略的地方,还作了一些补充。底本卷首原有进金史表等几份材料,现移到书末,作为附录。每卷的卷目,基本上保持原状。
115.28 万字 | 2019-04-05 15:41更新
魏书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则是一百十四卷),内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八卷,志二十卷。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的北魏王朝兴亡史。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馀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採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四八七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齐天保二年(五五一),高洋命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编写魏史,设置修史局,由太保、录尚书事高隆之监修,房延祐等六人先后参加修史。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他是北齐著名文人,和温子昇、邢子才齐名。早在北魏末年他就参加「国史」和起居注的编写。他在东魏、北齐虽然官职步步高升,直做到尚书右仆射,但除起草诏令之外,修史长期是他的专职。这次设局纂修,高隆之只是掛名,魏收推薦的史官都是一向趨奉自己的人,凡事由收专主。 天保五年(五五四)秋,完成纪传,十一月又成十志。 书成后,议论纷纭,被称为「秽史」。魏收借修史来酬恩报怨,他公然宣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凡是史官的祖先姻戚,「多列史传」,「饰以美言」,还有受贿行为。由於魏收在列传人物的去取褒贬上触犯了某些门阀地主,诸家子孙控诉「不平」的一百多人。皇帝高洋和宰相杨愔、高德正庇护魏收,逮捕了一些控诉的人下狱治罪,暂时压下这场风波,同时也命魏书「且不施行」。以后,高演、高湛两次命魏收修改,始成定本,即传下来的这部魏书。 魏收以前和同时代人曾经编写过魏史和其他资料,隋、唐时期也有人另写过几种魏书,这些书都没有传下来。唐代李延寿的北史,其中北魏部分基本上是魏书的节录。因此,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资料。 书中记载鲜卑拓跋部的早期活动,多少反映了拓跋部的社会面貌,提供了由氏族、部落到国家发展过程的材料。 北魏承「十六国」之后,是一个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复杂的时代,书中列举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资料。魏书自卷一百至一百三是国内少数族和外国的列传,大致都根据当时使节和商贩的记录和口传写成。其中有一些侮辱性的记载和传闻失实的地方,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我国东北、西北地区各族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和中外经济、文化流的加强。 魏书十志内容疏略,杨守敬批评地形志「貌似高古,然有详所不当详,略所不当略者」。详略失当,不仅地形一志,其他各志也是一样。例如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部门,官吏职司;天象志四卷、灵徵志二卷,全是宣扬灾变祥瑞。 虽然如此,十志还是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材料。食货志记录了太和九年(四八五)的均田令和与此相关的三长制和租调制,是研究北魏和以后三百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材料。关於货幣的记载,有助於对当时北魏境内各地社会经济的瞭解。灵徵志的上卷留下北魏建国以来一百五十年间的各地地震记录。官氏志和释老志是魏收创立的志目。官氏志的姓氏部分列举拓跋部和所属部落,氏族的姓氏和元宏所改汉姓,为后来姓氏书基本材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拓跋部族的形成和当时各族的部落、氏族的分併离合。释老志叙述了佛教在北方的传播和寇谦之修改道教的经过。志中反映了世俗地主和寺院地主的矛盾,特别是反映了寺院所属奴隶和依附人口所遭到的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这不仅是有关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有助於对当时全部封建剥削制度的瞭解。 不管纪传和志,魏书都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 魏书在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一○六一)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和范祖禹,不记年月,大致当在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一○六七--一○七○)间。二刘和祖禹都是宋代有名史学家,尤其刘恕精熟南北朝史事。他们作了较细緻的校勘,查出本书残缺为后人所补各卷,并比对了修文殿御览、北史和唐人各种史钞、史目,将补缺各卷的来源「各疏於逐卷之末」,目录中也注明那一些卷「阙」或「不全」。今将补阙各卷的宋人校语移入校记,目录传本错误,有原阙无注,或不阙而注阙,今皆改正。通计全阙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 北宋初刻的确切年月无考,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至遲不晚於政和中(八)。这个初刻本当时就流传不广,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曾在四川翻刻魏书和其他六史,这两种本子都没有传下来。传下来的魏书最早刻本也是南宋翻刻,但传世的这个本子都有元、明二朝补版,即所谓「三朝本」。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所谓「宋蜀大字本」,其实也就是这种三朝本。北京图书馆藏魏书善本三部,也都是三朝本,该馆善本书目七三五四号一种和商务印书馆影印所据底本相近。
128.96 万字 | 2019-04-05 15:54更新
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寿撰。南史起公元四二○年(宋武帝永初元年),终公元五八九年(陈后主祯明三年),记述南朝宋、南齐、梁、陈四个封建政权共一百七十年的历史。北史起公元三八六年(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终公元六一八年(隋恭帝义宁二年),记述北朝魏、北齐(包括东魏)、周(包括西魏)、隋四个封建政权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两书合称南北史。 李延寿,唐初相州人,官至符玺郎。在唐太宗时代,他曾先后参加隋书纪传、十志和晋书的编写工作,还参预过编辑唐朝的「国史」,并著有太宗政典。 南北史的撰著,是由李延寿的父亲李大师开始的。隋末,李大师曾在农民起义军领袖窦建德所建立的夏政权中做过尚书礼部侍郎。窦建德失败后,他被唐朝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后遇赦放回,死于公元六二八年(唐太宗贞观二年)。 当李大师开始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齐书、魏收的魏书已经流传很久,魏澹的魏书和王劭的齐志等也已成书。而当李延寿继续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梁、东、北齐、周、隋五代史的编纂工作也正在进行或定稿。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有多种,那么,李氏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写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呢?李延寿的自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虜’,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並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显然,在隋、唐全国统一的局面形成后,人们很需要综合叙述南北各朝历史的新著。同时,分裂的封建政权互相敌视的用语如「索虜」、「岛夷」之类,已与全国统一后南北各民族大融合的形势不相适应比李延寿时代稍后的刘知几也强烈反对这种称谓。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断限,通叙南北各朝历史,又在书中删改了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当时历史的要求。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大师本是仿照吴越春秋,採用编年体,没有成书。李延寿在他的基础上,改用史记纪传的体裁,删节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又补充了一些史料,写成南史和北史。公元六五九年(唐高宗显庆四年),这两部书经唐朝政府批准流传。唐高宗对它很重视,曾亲自为之作序,但这篇序到宋代已经失传。 南北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它用家传形式,按世系而不按时代先后编次列传,一姓一族的人物,集中在一起。这种编纂方法並不开始于李延寿。刘宋时,何法盛著晋中兴书,就有瑯邪王录、陈郡谢录等篇名,就是将东晋大族王、谢两家的人物集中为传。北齐魏收著魏书,也是参用家传形式。但魏书对大族中的重要人物还是抽出来单独立传,南北史则凡是子孙都附于父祖传下,因此家传的特徵更为突出。这不仅是方法问题,而是南北朝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 南北朝是门阀士族统治的时代,世家大族倚仗祖先的政治地位和宗族姻亲的党援,享有政治特权,佔有大量部曲、佃客、奴婢、荫户和土地。高门子弟从青少年时期就在中央或地方任官,三四十岁便可飞黄腾达。大族之间以及大族与皇室之间由婚姻关系联结起来,构成一个膠漆坚固的特权阶層。他们也排斥着庶族地主。「地望」和「婚」、「宦」,是门第高下的重要标帜,这些都记载在他们的谱牒里。所以南北朝的大族特别重视谱牒,讲究谱学。但是,激烈的阶级斗争冲击着高门大族,从南北朝到隋末的历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沉重地打击了门阀士族。许多大族地主被革命的农民所镇压,或被赶出他们原来盘据的地区。 他们的谱牒连同他们的家业,也被革命的洪流冲刷得荡然无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迅速下降,门阀士族的「盛世」已经江河日下。 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为了挽救自已的颓运,他们用尽了各种手法。在史书里塞进家谱,就是其中的一种。魏收就曾直言不讳地说:「往因中原丧乱,人士谱牒遗逸略尽,是以具书其枝派。」这就是企图通过修史来肯定门阀士族的世袭特权。唐朝初年编纂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对「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也是要把新贵和旧门阀联系起来,从而恢复旧门阀的政治地位。出身陇西大族的李延寿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写成南北史的。 南北史和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相比较,从史料的角度来说是长短互见的。八书保存史料较多较详,经过南北史的删节,篇幅仅及原书总和的二分之一,自然不免缺略。它所删掉的,在本纪中多属册文、诏令,在列传中多属奏议、文章。删节以后,叙事部分相对突出,读来比较醒目。可是,也有删所不当删的地方,例如北魏李安世关于均田的奏疏,梁朝范缜关于神灭的著名辩论,都是有关当时阶级关系和思想斗争的重要资料,南北史一则摒棄不録,一则删存无几。在删节过程中,还有由於疏忽而造成的史实錯误,甚至文气不接,辞义晦涩。这些都是这两史在编纂上的缺点。 南北史并非单纯节抄八书,它也根据当时所能见到的资料作了不少补充。例如南史补了王琳、张彪等人的专传,在循吏、文学、隐逸、恩倖等类传中也补了若干人的整篇传记。北史因魏书不记西魏史事,所以它根据魏澹魏书补了西魏三帝纪,后妃传中补了西魏诸帝后,宗室传中对人关的元魏宗室都增补了资料,此外还补了梁览、雷绍、毛遐、乙弗朗、魏长贤等人的专传。至于增加附传或在原来的纪传中补充史实的地方也为数不少。有的原传文字无几,增补的部分超出数倍,如南史的恩倖传就是例子。所补史料,也有些價值较高的。例如南史郭祖琛传,通过他所上的封事,揭露了梁武帝残民佞佛的弊政。茹法亮传保存了唐禹之起义的部分史料。巴陵王子伦传和吕文显传记录了宋、齐两代中书舍人和典籤权力膨胀的事例。范缜传增加了他不肯「卖论取官」的一段对话,表现了这位唯物主义思想家的战斗精神。北史李弼等人传后,对西魏、北周的军事制度有较详细的记载。苏威传补充了江南人民反隋斗争的史实。这些都是有关政治经济和阶级斗争的重要史料,有助于我们了解和研究南北朝时期的历史。 李延寿自序说他补充的史料很多出于当时的「杂史」,即所谓「小说短书」,故事性较强,且多口语材料,增补入传,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更能反映当时真实情况。这类资料在南史的何佟之传,北史的东魏孝静帝纪、高昂传、斛律金传、李稚廉传、尒朱荣传中都可以发现。但因此也掺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谣言谶语、戏谑笑料,这又是它的严重缺点。总之,南北史就史料的丰富完整来说,不加八书,但也不乏胜过八书的地方。作为研究南北朝历史的资料,可以和八书互相补充,而不可以偏废。 本书点校,南史和北史都是採用百衲本(即商务印书舘影印元大德本)为工作本。南史以汲古阁本、武英殿本进行通校,以南、北监本和金陵书局本作为参校。北史以南监本、武英殿本进行通校,以北监本、汲古阁本作为参校,又查对了北京图书舘所藏宋本残卷。版本異同,一般择善而从,不作校记;但遇有一本独是或可能引起误解的地方,则仍写校记说明。 除版本校勘外,还参校了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和通志。因为南北史本是节删八书,它的原则是「若文之所安,则因而不改」,这八部史书当然可以作为校勘的主要根据。而通志的南北朝部分,则基本上是钞録南北史,文字上的異同,对于校正这两部史书也有一定的参考價值。此外,还参考了通鑑、太平御览、通典等书。前人成果利用最多的是钱大昕的二十二史考異和张元济、张森楷的南北史校勘记稿本。其他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张熷的读史举正,洪颐煊的诸史考異,李慈铭的南史札记和北史札记等书,也都曾参考。 各卷目录基本上保持元大德本原目,只改正了其中若干错误。
86.60 万字 | 2019-04-05 16:09更新
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唐房玄龄等撰。它的叙事从司马懿开始,到刘裕取代东晋为止,记载了西晋和东晋封建王朝的兴亡史,并用「载记」形式,兼叙了割据政权「十六国」的事蹟。 晋书的修撰,从贞观二十年(公元六四六年)开始,二十二年(公元六四八年)成书,历时不到三年。参加编写的前后二十一人,其中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三人为监修,其余十八人是令狐德棻、敬播、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淳风、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天文、律历、五行三志,出自李淳风之手;修史体例,是敬播擬订的,没有流传下来。由於李世民(唐太宗)曾给宣帝(司马懿)、武帝(司马炎)一纪及陆机、王羲之两传写了四篇史论,所以又题「御撰」。 唐代以前写成的晋史有二十多种,在唐初,除沈约、郑忠、庾铣三家晋书已亡佚外,其余都还存在,当时认为「制作虽多,未能尽善」,所以李世民才下诏重修。在修撰晋书时所能见到的晋代文献,除上述专史外,还有大量的诏令、仪注、起居注以及文集,可供採择的资料应当说是很丰富的。但此书的编撰者只用臧荣绪晋书作为蓝本,并兼採笔记小说的记载,稍加增饰。对於其他各家的晋史和有关史料,虽然也曾参考过,却没有充分利用和认页加以选择考核。因此成书之后,即受到当代人的指实,认为它「好採诡谬碎事,以广异闻;又所评论,竞为绮艳,不求笃实」。刘知几在史通里也批评它不重视史料的甄别去取,只追求文字的华丽。 李世民统治时代所修的前代史书,在晋书之外,还有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何以李世民偏要选择晋书来写史论呢?这主要因为西晋是个统一的王朝,它结束了三国时期几十年的分裂局面。然而它的统一又是短暂的,不久就发生了中原地区的大混战,此后便形成了东晋和十六国、南朝和北朝的长期对立。李世民作为统一的唐朝的创业之君,很想对於晋朝的治乱兴亡进行一番探索,作为借鑑。正由於这个缘故,所以把西晋王朝的奠基人司马懿和完成统一事业的司马炎当作主要研究对象(关於陆机、王羲之的史论,主要着眼於他们的文学艺术成就,属於另一种情况,姑置不论)。宣帝(司马懿)、武帝(司马炎)二纪的史论,虽然比较笼统,没有触及晋朝治乱兴衰的实质,但它指出司马炎「居治而忘危」,「不知处广以思狭」,「以新集易动之基,而无久安难拔之虑」,这些评论总算是看到了一些现象。 由於晋书成於众手,从历史编纂学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前后矛盾,失去照应,叙事错误、疏漏,指不胜屈。如冯紞传说「紞兄恢,自有传」,殷顗传说「弟仲文、叔献,别有传」,而实际上书中并没有冯恢传和殷叔献传。李重传说「重议之,见百官志」,其实本书没有百官志,只有职官志,其中不载李重奏议。司马彪传说「语在郊祀志」,实际上本书没有郊祀志,此事也不见於礼志。又如地理志仅详於西晋的情况,永嘉以后到东晋时代的建置和演变则非常简略,对於侨置郡县也不加区分,以致混淆不清。至於叙事中人名、地名、官职、时间、地点的错误和歧异就更多,一部分在※校勘记里已经指出,这里不再详举。虽然这部书是有缺点的,但由於唐代以前的诸家晋书已经失传,它还是我们今天研究两晋历史的一部主要参考书,包含了不少可供我们利用的资料。如东晋末年孙恩、卢循所领导的大规模农民起义,侭管作者有严重歪曲,史实也有遗漏,但本传中还是记述了起义的概况。对於晋朝统治者的贪鄙无恥,本书也有所揭露。如刘毅传,反映了开国皇帝的出卖官职。武帝纪和愍怀太子、何曾、任愷、会稽王道子等传,记载了从皇帝太子到大官僚的唯利是图,骄奢淫逸。在石崇传里,我们还可以看到身为荆州刺史的石崇竟公开抢劫,因而成为巨富,拥有水碓三十余区,家奴八百多人。在王戎传,可以看到「园田水碓,周徧天下」的大官僚王戎,仍然「积实聚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筹,书夜算计,恒若不足」的贪婪醜態。文苑王沈传中的释时论和隐逸鲁褒传中的钱神论,则把当时统治阶级无耻鑽营、贪财好利的醜恶本性,作了淋漓尽致的讽刺和嘲弄。在志的部分,如食货志从三国时代叙起,大体弥补了三国志无志的缺憾;律历志所记几种历法,是我国科学史上的重要资料;因崔鸿的十六国春秋已经亡佚,三十卷载记成为了解十六国汉族、少数族之间的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和民族融合的重要史料。
146.52 万字 | 2019-04-05 16:11更新
一篇详细描述明末民族悲剧的奇文。 《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有影响的书籍和萧一山著《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科普通俗读物《简明中外历史辞典》、《上下五千年》等都予引用。国外,如苏联齐赫文斯基地也在其所著《中国近代史》中引用。诸书引用时都在不同程度上控诉清军在扬州的“屠杀”,并加以谴责。 历史是科学。科学是来不得丝毫虚假的。《记》中纰露很多,不能不使人对它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笔者学识有限,仅就《记》的真实性进行粗浅探索,并以管见就教于诸方家。
0.80 万字 | 2019-04-06 15:02更新
《逸周书》本名《周书》,七十篇,实存五十九篇,内容涉及礼制、兵戎,有史事、有训诂,有政令、有说教等。 《汉书。艺文志》著录名《周书》,今存五十九篇。因为《隋书。经籍志》误注为“汲冢书”,宋人李焘等考定汲冢未出《周书》,应为历代所传,故清代刊本均作《逸周书》。其中一部分是西周文献,如《克殷》、《世俘》、《商誓》、《度邑》、《作雒》、《皇门》、《祭公》,大部分保存了西周史料,约为春秋战国时人写成,小部分近于战国文字,也孱入个别汉代的东西。 《逸周书》大部分是周天子、周公等告诫训词,和记载武王克殷及周初经营洛邑、订立制度的文字。有的记叙了重要的历史事件,叙述也相当生动。如《克殷》。 《太子晋》是根据传说写成,当写成于春秋末或战国时期。本篇有一定情节,又表现了一定的人物性格,太子晋与师旷的辩说生动诙谐。结构上具汉赋“述客主以首引,合綦组以成文”的性质。叙述文字为散文,对话多用韵文,中间穿插有歌,为俗赋的滥觞。 《王会》写武王在成周大会四方诸侯及域外各国使节的情景,场面宏大。《殷祝》写汤放桀立为天子的故事。皆历史小说的滥觞。
4.69 万字 | 2019-04-06 20:38更新
本书据商务印书馆旧版本影印。作者:(清)章学诚 撰章学诚是清乾嘉间的学者,他一生穷困交迫,靠教学和帮地方官编方志等过生活。而能力学不倦,终于有成,是值得我们敬仰的。他的著作很多,最重要的便是《文史通义》,实际上应该包括《校雠通义》和《方志略例》。主要的内容在讨论史学、辞章、整理图书文献的方法及怎样撰写成功的地方史。因为本书所讨论的多是学术方面的原理和方法,很难把他用通俗的文字,做浅近的介绍。写的方式,既不是选几篇代表性的作品,加以注释,语译,也不是综合性的叙述,而是采折衷的方式。就是某一章节,以一两篇的原著为主,叙述其大意,而参照有关的篇章,加以补充。章氏去今已两百年,这两百年间,受西方文化冲击,学术研究的方法、取材、观念,都有了相当变化,笔者也略加补充和批评。希望能透过这本书,进而读章氏的原著。
21.77 万字 | 2019-04-06 20:46更新
沈芝盈(点校)前言 黄宗羲字太沖,号梨洲,公元一六一○年(明万历三十八年)生,浙江余姚人。他的父亲黄尊素是东林名士,天启年间,因弹劾宦官魏忠贤而被杀害。崇祯初,宦官集团暂时失势,其中作恶多端的人将受到制裁。黄宗羲当时十九岁,得到这个消息后,毅然进京,为父讼冤,并且在对簿公堂时,手锥陷害他父亲的仇人。清军南下,黄宗羲回到浙江,召募义兵,组织抗清武装斗争。但不久兵败,被悬赏缉捕,只得隐伏山林。直到清政权基本稳定,放松了对沿海知名抗清人士的禁令后,才回到家乡,着书讲学。康熙十七年,清政府诏徵博学鸿儒,未几,又开设明史馆,以此网罗知识分子,黄宗羲屡次被推荐,都以老病辞。公元一六九五年(清康熙三十四年)卒,年八十五。 黄宗羲学识渊博,对天文、律历、象数、史地都有研究。他的《明儒学案》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学术思想史专着。虽然,《礼记》中的《学记》、《儒行》、《檀弓》,《史记》中的《儒林传》、《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汉书儒林传》,《宋史道学传》,都可以算作学术思想史的嚆矢,其后还有宋朱熹《伊洛渊源录》,明周汝登《圣学宗传》、孙奇逢《理学宗传》,已经有了学术思想史的雏型,但是黄宗羲的《明儒学案》,收集资料比较全面,阐述各家学术观点比较客观,分类系统性比较强,编纂的方法也有独到之处,即使比较晚出的唐鑑《清学案小识》、尹会一《北学编》,也都不能与之相媲美。 黄宗羲在《自序》中表明:“羲为《明儒学案》,上下诸先生,深浅各得,醇疵互见,要皆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而后成家,未尝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并且指出周汝登和孙奇逢的不足,认为他们不是“见闻狭陋”,就是“不得要领”,且“扰金银铜铁为一器”。(见《凡例》)因此,他自己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着重梳理各家学术观点,“为之分源别派,使其宗旨历然”。(《自序》)在体例上则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案,其特起者,后之学者,不甚着者,总列诸儒之案”。(《凡例》)各学案又都冠以叙论,作简括的介绍说明,随后分列本案各学者,并依次叙述他们的传略。在各叙传中,除了介绍生平,还扼要介绍主要学术观点,并加以评析。同时节录各学者的重要着作或语录,列於叙传之后,提供了解各家学术见解的具体资料。他的资料取自原书,而且经过精选,用黄宗羲自己的话说:“皆从全集纂要钩玄,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凡例》) 黄宗羲还明确提出“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凡例》)这是说,他认为人云亦云的人无足轻重,但是有水平、有独到见解的,所谓“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哪怕“一偏之见”,“相反之论”,也要加以重视。综观全书,他基本上贯彻了这个原则,因而书中也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各家学术观点。莫晋在重刻《序》中说,黄宗羲做到了“是非互见,得失两存”,这是对《明儒学案》的最高评价。 当然,黄宗羲有他的阶级局限性和学术倾向性。《明儒学案》所收着名学者及他们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渊源,无论内容和分量,都以王守仁为中心,反映王学的除《姚江学案》外,还有《浙中王门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南中王门学案》、《楚中王门学案》、《北方王门学案》、《粤闽王门学案》,属王学而稍有变化的有《止修学案》、《泰州学案》等,佔学案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颜钧、何心隐等抨击封建礼教的思想家,却只在《泰州学案》的叙论中提及。莫《序》中所说的“是非互见,得失两存”,也是围绕看“宗姚江与闢姚江者”而言,所以莫晋又说:“要其微意,实以大宗属姚江。”从《明儒学案》的布局,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学术思想潮流,但也不排除黄宗羲本人的学术倾向以及他思想上和王守仁学派的渊源关系。 《明史儒林传序》中说“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学术之分,则自陈献章、王守仁始”,陈献章“孤行独诣,其传不远”,而王守仁“别立宗旨,显与朱子背驰,门徒天下,流传逾百年”。那么,王学为什么会取代朱学而兴起呢?首先是朱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和暴露出种种问题。朱学在南宋以后,是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因此大多数知识分子只是以朱学为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官场的敲门砖,实际行动却与之相违背,形成一批谋取个人名利的假道学、伪君子,他们之中有的甚至苟且钻营,无所不为,为正直的人们所不齿。至於恪守朱熹理学的道德修养传统,着书立说,讲学授徒的读书人,为数也不少,但他们往往迂阔无能,没有实际办事能力。所以理学逐渐成为僵死的教条。 而王学的特点之一,是反对绝对权威,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王守仁认为,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是个人良知,不是孔子或朱熹的言论,所以他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於心而非也,虽其言出於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於心而是也,虽其言出於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言出於孔子者乎?”(《答罗整菴书》)换句话说,封建道德的准则就在自己心中,凭自己心中本来就具有的道德准则,自然就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必那么拘泥成说。他甚至说:“学,天下之公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同上)这种反对绝对权威的言论,立论的目的虽然是为树立自己的权威,但在当时受朱熹哲学的繁琐教条所禁锢的思想界,不能不耳目一新,而在客观上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王学之所以在明代能发展成为声势较大的学派,成为政治上比较进步的思想家(如李贽等)用来批判封建礼教的某种思想资源,与上述观点有一定合理因素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这是一种唯心论批判另一种唯心论,但在它的斗争、发展、消亡的过程中,却同时蕴育并推动着新的思潮。从这个角度上讲,黄宗羲以“大宗属姚江”,即以王守仁为明代学术的中心人物,不是毫无道理,而是客观地反映了明代学术思想潮流的。 关於《明儒学案》的刊刻和流传,据黄宗羲七世孙黄炳垕所编的《黄梨洲先生年谱》称,清康熙十五年(一六七六年)《明儒学案》编成,共六十二卷。除钞入《四库全书》外,安阳许氏(酉山)、甬上万氏(贞一)各刻过数卷,却因故半途而辍。故城贾氏刻本却又杂以臆见。只有慈水郑氏(义门)续完万氏未竟之刻,是为善本。其后,又有莫宝斋侍郎晋重梓贾本,对贾刻有所校正,但仍杂有贾氏搀入者。 另据《明儒学案》黄千秋《跋》记载,初刻者是万贞一,刻於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可惜只刻了原本的三分之一。稿本为勾章郑义门性所得,一度为广东巡抚杨文乾之子借去再刻而未成。郑性於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开始续刻万氏未竟部分,至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刻完,历时四年。由於郑性服膺黄宗羲,特筑二老阁,祭祀他先人溱和宗羲,所以是刻称为二老阁本。冯全垓於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年)以二老阁版重印。 万氏之后,郑氏之前,故城贾润看到《明儒学案》钞本,赞赏书中叙述明代数百年学术思想,认为不可听之埋没。但他虽决心刻印而未及开工即去世,他的儿子贾朴继承遗志,从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年)至四十六年(一七○七年)刻完,历时十四年。其间曾请黄宗羲撰写序言,宗羲因病,口授儿子百家代书,病愈后又亲自修改,这二篇略有出入的序言,都收在贾刻中。是刻以贾润齌名紫筠,亦称紫筠斋本。贾氏根据自己的意见,改动次序,以首康斋为首敬斋,并将“王门学案”改为“相传学案”,郑性说他“杂以臆见,失黄子着书本意”。贾润之孙贾念祖於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以紫筠斋版重印。《四库全书》所收,系山东巡抚採进本,也为紫筠斋版。 会稽莫晋刻本是用紫筠斋钞本,据万刻订正次序,即恢复首康斋和“王门学案”,并校亥豕之讹,清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刻完,当时也称善本。一九三六年《四部备要》即据莫刻本排印,并参校二老阁本。 其他还有光绪三十一年(一九○五年)杭州群学社石印《黄梨洲遗书》。收二老阁版《师说》、《叙论》、《叙传》共八卷,各家原着不录。同年,涵芬楼还排印新会梁启超节录本。 这次整理,以二老阁版一八八二年冯全垓印本为底本,校以紫筠斋版一七三五年印本,及一九三六年《四部备要》据莫刻排印本。紫筠斋及莫晋刻本有杨应诏(《河东学案》)、许半圭、王司舆(《姚江学案》)。胡瀚(《浙中王门学案》)、薛甲(《南中王门学案》)、王道(《甘泉学案》)等《叙传》,为二老阁版所无,虽然有可能为贾氏所增,但有参攷价值,故一一据以补入。至於节录各家着述,在选材和次序方面,紫筠斋版和莫晋刻本与底本均有出入,底本校富,故以底本为准,不再移乙删补。 沈芝盈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95.67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
一、本書收入漢代至北周及陳代的墓誌材料。高昌國的墓誌,以北周大定元年為準,收至延昌二十一年。現無拓片者及原石嚴重殘損,拓片無法辨識者均不收入。 二、東漢時期的刑徒磚銘、畫像石墓題記、墓門、神位、柩銘等一般不予收入。東漢至晉代的模印墓磚也不收錄,請參見《廣倉磚錄》、《恒農磚錄》、《千甓亭古磚圖釋》、《溫州古甓記》等有關圖錄。 三、所收墓誌均以繁體標準字錄文。各種異體、別體均改為通行正字。假借字一般不改動,保持原狀。在個別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加注說明。原墓誌銘文中的衍字、脫字、重文、錯字等現象均保留原狀,未加改正。請在閱讀時予以注意。如有不通之處,均為原誌刻寫中固有的問題。 四、限于條件,無法附著拓片圖版,僅能在每件墓誌錄文後注明拓片出處,以資參考。為查對便利,錄文中在原誌石每行末字下加以」號區分行款。限于篇幅,原誌石中空格未予保留。 五、原誌石殘泐不清,無法確識之字,以□號注明。 六、錄文均採用新式標點,惟文中書籍等專用名稱及引語不另加以引號。 七、墓誌排列以時代年號為序。均以葬年月日為準。依次為:漢、三國、西晉、東晉、宋、齊、梁、陳、後燕、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高昌。同一年中年號改動者,依葬月所屬年號歸屬。 八、本書收錄的新近出土墓誌材料截止至一九八六年。 九、目錄中各誌的定名採取以下方式:凡有首題者均移錄首題。無首題,而誌文首行言及誌主名號者移錄首行前數字。無法以上二種方式命名者代為擬名,直稱某某(誌主)墓誌。
36.15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
东京梦华录:十卷作者:(宋)孟元老等著笔记。宋孟元老着。孟元老﹐号幽兰居士﹐生平不详。 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随父到汴京﹐汴京沦陷后南迁江左﹐后追忆昔日汴京都市繁华以着此书。共10卷﹐备记北宋都市生活及其风土民情﹐搜集了徽宗时期丰富的社会经济文化资料。其中第5卷“京瓦伎艺”条﹐写当时勾栏瓦肆说书和演杂剧的情形﹐第9卷“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寿”条﹐写当时的歌舞伎艺﹐常为考证当时文艺者所引用。 和《东京梦华录》性质相类似的还有《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书。
3.36 万字 | 2019-04-06 23:13更新
封面及书名页题“四库全书所收守山阁丛书残本、日本大正刊大藏经所收大谷大学藏本及元禄十年刊本合教本”书口题:“宋陈舜俞庐山记合教本”、“重修庐山志副刊品”:共分5卷:一、总叙山水篇;二、叙山南篇;三、山行易览;四、古人留题篇;五、古碑目。记述庐山的地理环境、名胜古迹以及古人题诗、题词。
4.52 万字 | 2019-04-06 23:14更新
《袁氏世范》写于南宋淳熙五年,即公元1178年,作者袁采。据说,此人秉性刚正,为官廉明,颇有政绩。宋代以前的家训,虽数量不少,但大多意求“典正”,不以“流俗”为然。而南宋官吏袁采的这部家训,却一反前人,立意“训俗”。故而书成之后,他将其取名为《俗训》,明确表达了该书“厚人伦而美习俗”的宗旨。后来,袁采请他的同窗好友、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为自己的家训作序,刘镇在序中谈到袁采的这部书,“其言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屈,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刘镇《袁氏世范序》,《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 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下引《袁氏世范》,只注篇名)。 他认为这部家训不仅可以施之于袁采当时任职的乐清一县,而且可以“远诸四海”;不仅可以行之一时,而且可以“垂诸后世”、“兼善天下”,成为“世之范模”,因而更名为《袁氏世范》。《袁氏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篇,内容非常详尽。《睦亲》凡60则,论及父子、兄弟、夫妇、妯娌、子侄等各种家庭成员关系的处理,具体分析了家人不和的原因、弊害,阐明了家人族属如何和睦相处的各种准则,涵盖了家庭关系的各个方面。《处己》计55则,纵论立身、处世、言行、交游之道。《治家》共72则,基本上是持家兴业的经验之谈。下面仅就其中的伦理教化思想作些分析阐述。(一)《睦亲》篇在《睦亲》篇中,袁采不是说教式的提出一些条文要求,而是从人的不同性格、性情的分析入手,深入剖析造成家庭失和的原因。他认为只有弄清症结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不睦。按他的解释,即使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其“人性”也是不同的,“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俭、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拿,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既然人的禀性有如此差异,假如做父亲的硬要儿子的禀性适合自己、做兄长的硬要弟弟的禀性适合自己,那么对方未必心甘情愿。这样“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合之根源也”。况且临事之际,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非,有的认为应该先做,有的认为应该后做……这样每个人各持己见,都想让对方服从自己,必然会发生争执。一次次争执的结果,就会使彼此不睦乃至“终身失欢”。如何解决这个导致家人不和的根本问题,袁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性不可以强合。为父兄和为子弟者,居家之道应该是尊重对方的人格和禀性,而不是要对方“同于己”、“惟己之听”。二是善于反思自己。袁采提出为父者和为子者如果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处理双方的关系,待人如己,这样的家庭没有不睦之理。三是处家贵宽容忍让。袁采认为,自古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平就有高低之分,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这就要父子、兄弟、夫妇“宽怀处之”,互相忍让。袁采在《睦亲》篇中还提出了许多调适家人关系的行为准则。比如,在父母与子弟的关系上,他提出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父慈子孝;二是父母爱子要“贵均”。这两个方面,前人的家训中虽也曾论及,但袁采的道理讲得更为入情入理、细致周到。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这样,就“无偏胜之患也”。在父母对子女的憎爱方面,袁采以自己的经验体会,加上对当时社会民风的观察,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做父母的往往偏爱幼小的子女,特别关心怜恤子女中的贫穷者,而做祖父母的则不同,他们偏爱的往往是长孙。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弄不好会成为兄弟不和的原因。故而做长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对子弟一视同仁,不可偏憎偏爱,否则“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以爱之适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应该“均其所爱”。不仅如此,为人父母者还要避免对子弟的“曲爱”、“妄憎”两种错误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壮无薄其爱”。只有这样处理父子关系,家庭才能和睦。在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睦亲》篇也提出了不少准则。如:分配财物要公平,不必斤斤计较;兄弟子侄同居“长幼贵和”,“相处贵宽”,“各怀公心”,不能私藏金宝,不可听背后之言;对亲戚故旧贫穷者要随力周济,收养年老而子孙不孝的亲戚,当虑后患;对孤儿寡母要体恤照顾;因亲结亲,尤当尽礼;收养义子,应当避免争端;父祖年高须早立公平遗嘱,以免家人争讼……(二)《处己》篇《处己》篇里,袁采对家人子弟立身处世的教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处富贵不宜骄傲,礼不可因人分轻重。袁采从宿命论立场出发认为,“富贵乃命分偶然,岂能以此骄傲乡曲”?如果本身贫寒而致“富厚”、“通显”,也不应“以此取优于乡曲”;若是因为继承父祖的遗产或沾父祖的光而成显贵,在乡亲面前耍威风,那更是可羞又可怜。尤其可贵的是,袁采批评了一些势利人的做法。这些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其二,人贵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袁采认为,忠信笃敬、公平正直是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最重要的“取重于乡曲之术”。但是,他对忠信笃敬的解释与传统的解释很不相同,尤其是“忠”。他说:“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益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其三,严己宽人,过必思改。袁采认为,对忠信笃敬、公平正直这一做人的重要准则,应该自己首先做到,然后才能要求别人做到。所谓“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他认为,人不能无过,但过必思改。同时要宽厚为怀,以直报怨,不要计较人情的厚薄。若“处己接物,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他还告诫子弟,要见得思义,以礼制欲。其四,谨慎交游,近善远恶。在社会交往方面,袁采要求子弟近君子而远小人,但不赞成有的人家为防子弟从事“酒色博弈之事”而“绝其交游”的做法,认为这样不仅会使子弟缺乏社会阅历,“朴野蠢鄙”,而且一旦“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会干出更大的错事。不如“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知愧而不为”。这种积极疏导而不是消极防备的方法,可以不断增强年幼子弟对不良行为的抵抗能力。其五,处事无愧心,悔心必为善。这是袁采对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的见解,他说:“今人有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见不闻,安然自肆,无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神之聪明不可掩。凡吾之处事,心以为可,心以为是,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处事,心以为不可,心以为非,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这种见解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却以朴素的语言,通俗地阐释了在中国道德修养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儒家“慎独”思想,因而更能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接着,袁采进一步表述了活到老修身到老的思想,这就是常具“悔心”,不断反醒自己,长善救失。他指出:“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贤德之进,所谓长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谓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除了上述待人处世的重要原则之外,袁采还告诫子弟家人注意日常举止、言谈乃至服饰方面的小节。诸如:言谈和颜悦色,不可“颜色辞气暴厉”;经市井街巷、茶坊酒肆应举止端庄,遇到醉汉宜即回避;衣饰应整洁干净,“不可鲜华”、“异众”。(三)《治家》篇《治家》篇所论家政管理几乎涵盖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仅举部分,便可窥见袁采治家训俗的良苦用心和可贵的人道情怀。家庭安全方面。从安居才能乐业出发,袁采将家庭的安全放在家庭治理的首位加以强调。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袁采指出四点:一是宅舍坚牢。墙垣要高厚,藩篱要周密,门窗要牢固。二是山居须置庄佃。若是住在山谷村野僻静的地方,要在附近盖些房屋,请一些人口多的朴实人家居住,以便有个照应。三是防盗防火,多加巡视。四是家人尤其是年幼子弟的人身安全。袁采嘱告家人,不要让小孩戴金银首饰,以免被贼人图财害命;不要让小孩单独到街市上去,以免被人诱拐而骨肉离散。至于其他一些危险的地方,都要注意,“人之家居,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奴婢和佃户的管理方面。一般有家训传世的,大都家道富殷,至少也是中产之家,故而都雇佣奴婢供其使用,土地也租给佃户耕种,这就牵涉到对他们的管理问题。对此,袁采花了不少笔墨谈论。他认为雇佣仆人,要选那些“朴直谨愿、勤于任事”的,不要用“异巾美服、言语狡诈”的轻浮之人;雇用奴仆最好是本地的,外地的要问清来历,并经过中间人签订契约。对待奴婢要宽恕,有过错要多教诲,不可动辄鞭打辱骂,即使犯有奸盗等罪,也要送官府治罪。要关心奴婢的生活,“衣须令其温,食须令其饱”;奴婢的住处要经常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奴婢有病应送外医治。雇用女仆年满要送还其家人。袁采深知佃户的辛苦劳动是自己的“衣食之源”,因而要求家人体恤他们,视同骨肉,“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礼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乡亲邻里关系方面。袁采提出邻居间要和睦相处,平日多加抚恤,有事相互照应。不要让自家的小孩损坏邻居的花果树木,不要让自家的牛羊鸡鸭践踏、啃啄邻居的庄稼。乡里有造桥修路的公益事业,要尽力予以资助。其他家政管理涉及伦理教化的方面还有:置办田产,要公平交易;经营商业,不可掺杂使假;借贷钱谷,取息适中,不可高息;兄弟亲属分割家产,要早印阄书,以求公正免争;田产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类人等不可延请至家;税赋应依法及早交纳,等等。三袁采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官僚、士大夫,所论睦亲、处己、治家之道,不可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不可能不带有阶级的偏见。《袁氏世范》中的缺陷和糟粕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富贵命定的人生观。袁采认为“富贵自有定分”、“死生贫富,生来注定”,都是造物主的安排。世事的变更,家族的成败胜衰都是“天理”的规定,“人力不能胜天”,所以人应当顺应天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其次,主张因果报应的轮回说。袁采宣扬善恶报应的观点,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处己》)。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从劝人向善、增善少恶的目的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尽管袁采是个有神论者,但他同时认为,如果人做坏事而祈求神灵的庇佑,也照样要受到神的惩罚。由此也可见其劝善的良好愿望。再次,鄙视奴婢下人。袁采毕竟是地主阶级的官吏,他的家训中尽管要求对仆人多加关心,但始终认为他们是愚笨的下等人。他说“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戾背违”,他们“性多忘”、“性多很”(《治家》),因而不能委以重任。他要求奴仆当使饱暖,还是为了“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治家》)的自家利益;他要求不可鞭挞奴仆,也是怕出意外。尽管如此,比起那些不将下人当人看的吝啬、凶狠的地主来,袁采还算是比较开明和人道的。==============================================================================作者:夏家善主编;贺恒祯,杨柳注释前言:袁采,字君载,宋代信安检(今属浙江)人。隆兴元年登进士第三,官至监登闻检院。曾任乐清县县令,廉明刚直,政声颇佳。在乐清,袁采修县志十卷,又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等,可惜多亡失。《世范》一书就是作者在乐清时所著。由于袁采对为人处事、人伦教育特别感兴趣,而且也很有研究。为了在乐清这个地方淳正风俗,化导人伦,他于宋孝宗五年写成这本《世范》。最初书名叫《俗训》。然而,出人所料的是,该书一成,远近便争相抄录。“假而录之者颇多,不能遍应。”袁采这才开始刻版印刷。印行时由他的同学、府判刘镇作序。刘镇拿到此书时,爱不释手,“详味数月”,给这本书以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本书“岂唯可以行诸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垂诸后世可也”。就是说袁采这部书其价值足以刊行全国,流传后世。于是,刘镇建议袁采将书名改为《世范》。袁采谦虚地认为言过其实,但最终还是同意更名为《世范》。后世又称《袁氏世范》。《世范》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这本书论述立身处世之道不同与一般著述,其语颇有见地,且深入浅出,极具趣味,极易领会和学习。《四库全书》在《袁氏世范》提要里讲:“其书于立身处世之道反覆详尽。”又说:“大要明白切要,使览着易知易从,固不失为《颜氏家训》之亚也。”卷一睦亲,主要讲家庭和睦相处的道理和方法;卷二处己,论述个人修养、为人处世之道,对人一生当中经常遇到的富贵贫贱、成败得失等都作了哲理性的阐述;卷三治家,是持家兴业的一些道理,亦颇精彩。《世范》一书的论理并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齐家的书那样古板正统,相反,袁采思想非常激进,甚至敢于反传统。他是从实用和近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立身处世的原则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学究那样,把“四书五经”、孔孟之道那一套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譬如,袁采的《世范》提倡家庭的成员应该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间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点,即便是家中的长辈,也要以自己超乎别人的修养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压服别人。子女也没必要屈从长辈的权威。《世范》里有许多句子确实都是金玉良言,如:“小人当敬远”;“厚于责己而薄责人”;“小人为恶不必谏”;“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党人不善知自警”。等等,不胜枚举。《世范》传世之后,很快便成为私塾学校的训蒙课本。历代士大夫都十分推重该书,都将它奉为至宝。今天我们在校点该书时,也深深地为书中的一些卓越深邃的见地所打动,为它对世态人伦的深刻认识所折服,认为该书的确堪称立身处世的楷模。尤其是在今天,我们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和人际关系,浏览该书,如同交给你一把打开世态不解之门的钥匙,使你能够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复杂的世事,使你终身远祸近福,万事顺达。袁采的《世范》面世以来,流传甚广,故版本较多,我们依据《四库全书》所收《袁氏世范》为底本,进行校注。对于原书中的讹误之处,随手改正,不再另出校勘记。为便于读者阅读理解,译文采用译述的方法,旨在充分阐明其道理。同时,在每一篇之后,加点评文字,或录历代立身处世的故事,与正文相参;或剖析原文,以解读者之惑。另外,为了读者阅读方便,我们在每一段原文之前都加拟了标题,以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此一并注明。由于学识水平有限,点校过程中,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方家不吝赐教。修远于1998年11月3日
15.26 万字 | 2019-04-07 14:13更新
《法苑珠林》一百卷,唐释道世撰。释道世字玄恽,当时因为避免和唐太宗同名(世字),所以通用玄恽这个名字。他俗姓韩,京兆长安人。年十二,出家于青龙寺。精通律学,很有名。显庆年中他曾参加玄奘法师译场的工作,后来又奉召与道宣律师同住西明寺。显庆四年(659)编成《诸经要集》二十卷,后扩充为《法苑珠林》一百卷,化了十年的工夫,至总章元年(668)才完成。兰台侍郎李俨替它做了序。此外他还著有《善恶业报》及《敬福论》二十三卷,《大小乘禅门观》十卷、《大乘略止观》一卷、《受戒仪式》四卷、《礼佛仪式》二卷、《辨伪显真论》一卷、《敬福论》十卷(略本二卷)、《四分律讨要》、《四分律尼钞》各五卷、《金刚经集注》三卷。 《法苑珠林》是类书体。在它以前,梁武帝萧衍令沙门僧旻、宝唱等采择经律里重要希有异相,以类相从,编成《经律异相》五十卷,开了佛教类书的先河。道世继起作《诸经要集》,钞出佛经中有关的材料一千条,分三十部一百八十余目,每部开始有“述意缘”,总序一部的大意。其次有“引证缘”,广引故事为证。到了扩充成《法苑珠林》分一百篇,篇下有部,也是以“述意”、“引证”居前,用《要集》原文,共分六百余部,末尾更有“感应缘”,广引实事为证。而且注出引用的典据。 本书原为一百卷,独万历十九年嘉兴藏刻本析为一百二十卷,今两种版本并行。 本书从《劫量篇》起到《传记篇》止,共一百篇,其篇名和分类如次: 《劫量篇》第一,卷一。《三界篇》第二,卷二、三。《日月篇》第三,卷四。《六道篇》第四,卷五、六、七。《千佛篇》第五,卷八、九、十、十一、十二。《敬佛篇》第六,卷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敬法篇》第七,卷十七、十八。《敬僧篇》第八,卷十九。《致敬篇》第九,卷二十。《福因篇》第十,《归信篇》第十一,《士女篇》第十二,卷二十一。《人道篇》第十三,卷二十二。《惭愧篇》第十四,《奖导篇》第十五,《说听篇》第十六,卷二十三、二十四。《见解篇》第十七,卷二十五。《宿命篇》第十八,卷二十六。《至诚篇》第十九,卷二十七,《神异篇》第二十,卷二十八。《感通篇》第二十一,卷二十九。《住持篇》第二十二,卷三十。《潜遁篇》第二十三,《妖怪篇》第二十四,卷三十一。《变化篇》第二十五,《眠梦篇》第二十六,卷三十二。《兴福篇》第二十七,卷三十三。《摄念篇》第二十八,《发愿篇》第二十九,卷三十四。《法服篇》第三十,《然灯篇》第三十一,卷三十五。《悬幡篇》第三十二,《华香篇》第三十三,《呗赞篇》第三十四,卷三十六。《敬塔篇》第三十五,卷三十七、三十八。《伽蓝篇》第三十六,卷三十九。《舍利篇》第三十七,卷四十。《供养篇》第三十八,《受请篇》第三十九,卷四十一、四十二。《轮王篇》第四十,卷四十三。《君臣篇》第四十一,卷四十四。《纳谏篇》第四十二,《审察篇》第四十三,卷四十五。《思慎篇》第四十四,《俭约篇》第四十五,卷四十六。《惩过篇》第四十六,《和顺篇》第四十七,卷四十七。《诚勗篇》第四十八,卷四十八。《忠孝篇》第四十九,《不孝篇》第五十,卷四十九。《报恩篇》第五十一,《背恩篇》第五十二,卷五十。《善友篇》第五十三,《恶友篇》第五十四,《择交篇》第五十五,卷五十一,《眷属篇》第五十六,《校量篇》第五十七,卷五十二,《机辨篇》第五十八,《愚戆篇》第五十九,卷五十三。《诈伪篇》第六十,《惰慢篇》第六十一,卷五十四。《破邪篇》第六十二,卷五十五。《富贵篇》第六十三,《贫贱篇》第六十四,卷五十六,《债负篇》第六十五,《诤讼篇》第六十六,卷五十七。《谋谤篇》第六十七,卷五十八、五十九。《咒术篇》第六十八,卷六十、六十一。《祭祠篇》第六十九,《占相篇》第七十,卷六十二。《祈雨篇》第七十一,《园果篇》第七十二,卷六十三。《渔猎篇》第七十三,《慈悲篇》第七十四,卷六十四。《放生篇》第七十五,《救厄篇》第七十六,卷六十五。《怨苦篇》第七十七,卷六十六、六十七。《业因篇》第七十八,卷六十八。《受报篇》第七十九,卷六十九、七十。《罪福篇》第八十,《欲盖篇》第八十一,卷七十一。《四生篇》第八十二。《十使篇》第八十三,卷七十二。《十恶篇》第八十四,卷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六度篇》第八十五,卷八十、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忏悔篇》第八十六,卷八十六。《受戒篇》第八十七,卷八十七、八十八、八十九。《破戒篇》第八十八,卷九十。《受斋篇》第八十九,《破斋篇》第九十,《赏罚篇》第九十一,卷九十一。《利害篇》第九十二,卷九十二。《酒肉篇》第九十三,卷九十三、九十四。《秽浊篇》第九十四,卷九十四。《病苦篇》第九十五,卷九十五。《舍身篇》第九十六,卷九十六。《送终篇》第九十七,卷九十七。《法灭篇》第九十八,卷九十八。《杂要篇》第九十九,卷九十九《传记篇》第一百,卷一百。 本书撰述的宗旨,主要在于类钞佛典,以便学者检索。其感应缘,则用事实阐明罪福的因果关系,增强对于佛法的信念。 本书的特色有两点: 其一:博记名物典故,大都注明依据,不作揣摩拟议、凭虚臆测的说法。本书引用的典籍达四百多种,除佛经而外,兼及儒典纤纬以及道教经典。道经有《道士法轮经》、《太上清净消魔宝真安全智慧本愿大戒上品经》、《老子升玄经》、《老子西升经》、《智慧观身大戒经》、《化胡经》、《灵宝消魔安志经》、《老子大权菩萨经》、《灵宝法轮经》、《仙人请问众圣难经》、《仙公请问上经》、《上品大戒经》《升玄内教经》、《智慧本愿戒上品经》、《仙公请问经》、《太上灵宝真一劝诫法轮抄经》等。此外也旁涉杂史、稗史,如《魏略》、吴均《齐春秋》、《列异传》、《旌异记》、《真人关尹传》、宋躬《孝子传》、《神仙传》、《周穆王天子传》、《齐谐记》、《冥报记》、《冥报拾遗》、《搜神记》、《续搜神记》、《幽冥缘》、《幂祥记》、《冤魂志》等籍。无典据的也注明依据时人某所说,如王同仁说、王玄策说、琬师说、法云说、崔义起家婢说、王之弘说等。 其二:保存了一些珍贵文献和史料,其中关于内典的佚文,有《佛本行经》、《菩萨本行经》、《观佛三昧经》、《善权经》、《净度三昧经》等五十二种,从《开元释教录》以来就未见原本的,此书却有引文,还有属于疑伪经类的若干佚文。又其中关于外籍的佚文,有《冥祥记》、《西域志》、王玄策《中天竺行记》事,特别是后两种对研究印度中世纪的历史地理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原书早已遗失,而此书有十余条引文,极可珍贵。
123.22 万字 | 2019-04-07 14:2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