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一百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卷,梁沈约撰。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晋安帝元兴二年(公元四○三年),荆州刺史桓玄代晋称帝。第二年,当时的北府兵将领刘裕在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和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两地起兵,推翻桓玄,名义上恢复晋朝的统治,实际上掌握了东晋的军政大权。过了十五年,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四二○年),刘裕就建立宋朝,都於建康(今南。刘裕以后,一共传了七代,到宋顺帝昇明三年(公元四七九年),又为萧齐所灭。 宋朝国史的修撰,在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就已开始。当时由著名科学家何承天草立纪传,编写了天文志和律历志。此后,又有山谦之、裴松之、苏宝生等陆续参预编撰。但他们任史职的时间都很短。大明六年(公元四六二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四○五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南齐永明五年(公元四八七年)春,又命沈约修撰宋书。这时沈约为太子家令,兼著作郎。他依据何承天、徐爰等人的旧作补充修订,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永明六年(公元四八八年)二月完成纪传七十卷。沈约在当时的奏文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可见宋书的八志三十卷,是后来续成的。在八志中,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历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鄒衍为鄒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可见宋书的最后定稿,当在齐萧鸾称帝(公元四九四年)以后,甚至在梁武帝即位(公元五○二年)以后了。 与沈约同时或稍后,南齐时有孙严著宋书六十五卷,王智深著宋纪三十卷,梁代有裴子野著宋略二十卷,王琰著宋春秋二十卷,鲍衡卿著宋春秋二十卷。但这些著作都已亡佚,关於刘宋一代的史书,比较完整的,现在就只有沈约的这部宋书。 沈约(公元四四一--五一三年),字休文,吴兴吴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他历仕三朝,宋时为尚书度支郎,齐代做到五兵尚书、国子祭酒,在齐梁政权交替之际,他力劝梁武帝萧衍代齐称帝,因而在梁朝被封为建昌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尚书令、领中书令。沈约的著作很多,但现在除了宋书一百卷和文集九卷外,其他如晋史、齐纪、梁高祖纪、宋文章志等,都已亡佚。 东汉末年以来所形成的门阀制度,到东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门阀士族拥有政治经济各方面的特权,他们大量兼併土地,广泛收罗「荫户」,用各种手段霸佔劳动力,极端残酷地剥削和压迫人民。他们以门第相誇,把持官位,所谓「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南齐书褚渊王俭传论)。梁武帝萧衍也极力支持士族,他在诏书中还特别提到了要纠正「冠履倒错,珪甑莫辨」的现象(梁书武帝纪)。沈约先世,本是吴兴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晋书周处传附周札传)。沈约一门,在宋、齐、梁三代,也都仕宦显赫。梁萧统文选载沈约奏弹王源文,对於某些士族地主「婚宦失类」的情况大加抨击。因此,沈约在齐梁时期撰成的宋书,也就带有其时代和阶级的特点,它的一个突出内容,就是颂杨豪门士族,维护门阀制度。 譬如宋书列传中,有关地主阶级中代表人物高门士族的传,几乎佔了半数。仅就王、谢二族来说,宋书里王氏立传的达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之多。像陈郡谢弘微,传中写他如何忙於经营谢氏产业,传末却又吹捧他为人「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又如琅邪王微,传中只是连篇累牍收载他给友人的信,却说他「内怀耿介,峻节不可轻干」。这两个人因为都是高门士族,所以宋书都为他们立了「佳传」。宋书中对於士族中的人物,总说什么是「前代名家」,风度「简贵」,「风格高峻」,「世重清谈,士推素论」,等等。 但宋书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史通书志篇说:「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宋书百卷,记述六十年间的史事,保存了不少历史资料,尤其是它收载了当时人的许多奏议、书札和文章,可以从中看出那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一些实际情况。如卷八十二周朗传载周朗上书,讲到赀调的为害,严重阻礙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卷五十六孔琳之传、卷六十范泰传、卷六十六何尚之传所载关於改铸钱币的争议,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如何在钱币改铸中加紧对人民的剥削。卷五十四羊玄保传兄子羊希附传,收载西阳王子尚上书,提到南朝初期农村两极化的发展,「富强者兼岭而佔,贫弱者樵苏无讬,至渔採之地,亦又如兹」。卷六十七谢灵运传载谢灵运的山居赋全文,提供了研究大地主庄园的材料。 从宋书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那时的农民起义不但人数众多,而且地域很广,规模很大。如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有富阳孙法光领导的起义(少帝纪、褚叔度传)。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有广汉赵广领导的起义,人数有十多万人,起义军围困益州治所成都达数月之久(文帝纪、刘粹传弟道济附传)。另外,在元嘉初年,有淅川、丹川的少数族起义;到元嘉末年,荆、雍、豫三州的少数族人民,起义就更加频繁,参加的人数有发展到百余万人以上的(夷蛮传、张邵传、沈庆之传等)。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於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於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 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料学水平的著作。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输廓。 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叶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叶,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慤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採南史等书补入。又如在卷一百沈约自序中叙沈亮事,於「联事惟忝,忧同职同」下,各本都注「阙」字,於叙其父沈璞事,「璞有子曰」下也注「阙」字。叙沈伯玉事,「先帝在蕃」下也注「阙」字。书中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106.12 万字 | 2019-04-05 16:14更新
沈芝盈(点校)前言 黄宗羲字太沖,号梨洲,公元一六一○年(明万历三十八年)生,浙江余姚人。他的父亲黄尊素是东林名士,天启年间,因弹劾宦官魏忠贤而被杀害。崇祯初,宦官集团暂时失势,其中作恶多端的人将受到制裁。黄宗羲当时十九岁,得到这个消息后,毅然进京,为父讼冤,并且在对簿公堂时,手锥陷害他父亲的仇人。清军南下,黄宗羲回到浙江,召募义兵,组织抗清武装斗争。但不久兵败,被悬赏缉捕,只得隐伏山林。直到清政权基本稳定,放松了对沿海知名抗清人士的禁令后,才回到家乡,着书讲学。康熙十七年,清政府诏徵博学鸿儒,未几,又开设明史馆,以此网罗知识分子,黄宗羲屡次被推荐,都以老病辞。公元一六九五年(清康熙三十四年)卒,年八十五。 黄宗羲学识渊博,对天文、律历、象数、史地都有研究。他的《明儒学案》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学术思想史专着。虽然,《礼记》中的《学记》、《儒行》、《檀弓》,《史记》中的《儒林传》、《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汉书儒林传》,《宋史道学传》,都可以算作学术思想史的嚆矢,其后还有宋朱熹《伊洛渊源录》,明周汝登《圣学宗传》、孙奇逢《理学宗传》,已经有了学术思想史的雏型,但是黄宗羲的《明儒学案》,收集资料比较全面,阐述各家学术观点比较客观,分类系统性比较强,编纂的方法也有独到之处,即使比较晚出的唐鑑《清学案小识》、尹会一《北学编》,也都不能与之相媲美。 黄宗羲在《自序》中表明:“羲为《明儒学案》,上下诸先生,深浅各得,醇疵互见,要皆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而后成家,未尝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并且指出周汝登和孙奇逢的不足,认为他们不是“见闻狭陋”,就是“不得要领”,且“扰金银铜铁为一器”。(见《凡例》)因此,他自己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着重梳理各家学术观点,“为之分源别派,使其宗旨历然”。(《自序》)在体例上则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案,其特起者,后之学者,不甚着者,总列诸儒之案”。(《凡例》)各学案又都冠以叙论,作简括的介绍说明,随后分列本案各学者,并依次叙述他们的传略。在各叙传中,除了介绍生平,还扼要介绍主要学术观点,并加以评析。同时节录各学者的重要着作或语录,列於叙传之后,提供了解各家学术见解的具体资料。他的资料取自原书,而且经过精选,用黄宗羲自己的话说:“皆从全集纂要钩玄,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凡例》) 黄宗羲还明确提出“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凡例》)这是说,他认为人云亦云的人无足轻重,但是有水平、有独到见解的,所谓“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哪怕“一偏之见”,“相反之论”,也要加以重视。综观全书,他基本上贯彻了这个原则,因而书中也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各家学术观点。莫晋在重刻《序》中说,黄宗羲做到了“是非互见,得失两存”,这是对《明儒学案》的最高评价。 当然,黄宗羲有他的阶级局限性和学术倾向性。《明儒学案》所收着名学者及他们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渊源,无论内容和分量,都以王守仁为中心,反映王学的除《姚江学案》外,还有《浙中王门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南中王门学案》、《楚中王门学案》、《北方王门学案》、《粤闽王门学案》,属王学而稍有变化的有《止修学案》、《泰州学案》等,佔学案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颜钧、何心隐等抨击封建礼教的思想家,却只在《泰州学案》的叙论中提及。莫《序》中所说的“是非互见,得失两存”,也是围绕看“宗姚江与闢姚江者”而言,所以莫晋又说:“要其微意,实以大宗属姚江。”从《明儒学案》的布局,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学术思想潮流,但也不排除黄宗羲本人的学术倾向以及他思想上和王守仁学派的渊源关系。 《明史儒林传序》中说“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学术之分,则自陈献章、王守仁始”,陈献章“孤行独诣,其传不远”,而王守仁“别立宗旨,显与朱子背驰,门徒天下,流传逾百年”。那么,王学为什么会取代朱学而兴起呢?首先是朱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和暴露出种种问题。朱学在南宋以后,是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因此大多数知识分子只是以朱学为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官场的敲门砖,实际行动却与之相违背,形成一批谋取个人名利的假道学、伪君子,他们之中有的甚至苟且钻营,无所不为,为正直的人们所不齿。至於恪守朱熹理学的道德修养传统,着书立说,讲学授徒的读书人,为数也不少,但他们往往迂阔无能,没有实际办事能力。所以理学逐渐成为僵死的教条。 而王学的特点之一,是反对绝对权威,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王守仁认为,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是个人良知,不是孔子或朱熹的言论,所以他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於心而非也,虽其言出於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於心而是也,虽其言出於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言出於孔子者乎?”(《答罗整菴书》)换句话说,封建道德的准则就在自己心中,凭自己心中本来就具有的道德准则,自然就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必那么拘泥成说。他甚至说:“学,天下之公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同上)这种反对绝对权威的言论,立论的目的虽然是为树立自己的权威,但在当时受朱熹哲学的繁琐教条所禁锢的思想界,不能不耳目一新,而在客观上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王学之所以在明代能发展成为声势较大的学派,成为政治上比较进步的思想家(如李贽等)用来批判封建礼教的某种思想资源,与上述观点有一定合理因素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这是一种唯心论批判另一种唯心论,但在它的斗争、发展、消亡的过程中,却同时蕴育并推动着新的思潮。从这个角度上讲,黄宗羲以“大宗属姚江”,即以王守仁为明代学术的中心人物,不是毫无道理,而是客观地反映了明代学术思想潮流的。 关於《明儒学案》的刊刻和流传,据黄宗羲七世孙黄炳垕所编的《黄梨洲先生年谱》称,清康熙十五年(一六七六年)《明儒学案》编成,共六十二卷。除钞入《四库全书》外,安阳许氏(酉山)、甬上万氏(贞一)各刻过数卷,却因故半途而辍。故城贾氏刻本却又杂以臆见。只有慈水郑氏(义门)续完万氏未竟之刻,是为善本。其后,又有莫宝斋侍郎晋重梓贾本,对贾刻有所校正,但仍杂有贾氏搀入者。 另据《明儒学案》黄千秋《跋》记载,初刻者是万贞一,刻於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可惜只刻了原本的三分之一。稿本为勾章郑义门性所得,一度为广东巡抚杨文乾之子借去再刻而未成。郑性於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开始续刻万氏未竟部分,至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刻完,历时四年。由於郑性服膺黄宗羲,特筑二老阁,祭祀他先人溱和宗羲,所以是刻称为二老阁本。冯全垓於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年)以二老阁版重印。 万氏之后,郑氏之前,故城贾润看到《明儒学案》钞本,赞赏书中叙述明代数百年学术思想,认为不可听之埋没。但他虽决心刻印而未及开工即去世,他的儿子贾朴继承遗志,从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年)至四十六年(一七○七年)刻完,历时十四年。其间曾请黄宗羲撰写序言,宗羲因病,口授儿子百家代书,病愈后又亲自修改,这二篇略有出入的序言,都收在贾刻中。是刻以贾润齌名紫筠,亦称紫筠斋本。贾氏根据自己的意见,改动次序,以首康斋为首敬斋,并将“王门学案”改为“相传学案”,郑性说他“杂以臆见,失黄子着书本意”。贾润之孙贾念祖於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以紫筠斋版重印。《四库全书》所收,系山东巡抚採进本,也为紫筠斋版。 会稽莫晋刻本是用紫筠斋钞本,据万刻订正次序,即恢复首康斋和“王门学案”,并校亥豕之讹,清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年)刻完,当时也称善本。一九三六年《四部备要》即据莫刻本排印,并参校二老阁本。 其他还有光绪三十一年(一九○五年)杭州群学社石印《黄梨洲遗书》。收二老阁版《师说》、《叙论》、《叙传》共八卷,各家原着不录。同年,涵芬楼还排印新会梁启超节录本。 这次整理,以二老阁版一八八二年冯全垓印本为底本,校以紫筠斋版一七三五年印本,及一九三六年《四部备要》据莫刻排印本。紫筠斋及莫晋刻本有杨应诏(《河东学案》)、许半圭、王司舆(《姚江学案》)。胡瀚(《浙中王门学案》)、薛甲(《南中王门学案》)、王道(《甘泉学案》)等《叙传》,为二老阁版所无,虽然有可能为贾氏所增,但有参攷价值,故一一据以补入。至於节录各家着述,在选材和次序方面,紫筠斋版和莫晋刻本与底本均有出入,底本校富,故以底本为准,不再移乙删补。 沈芝盈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95.67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
连横的《台湾通史》,仿司马迁《史记》体例,时间从隋朝大业元年至清光绪21年(1895年),横跨1290年的历史时空,将包罗万象之内容纳入88篇之中。其突出的特点,一是典据精深,记述详明,因立足奠基台湾史,故史料编撰宁详勿略,宁取无弃。无论是旧籍疏略之岛内抚垦拓殖的情况、故纸未载之相逼而来的外交兵祸,还是岛内动植矿物等天然资源的种类及分布情况、稻米糖茶等诸种作物乃至食用方法,或据资料详细系统地载录下来,或依耳闻目睹据实列述,内容扎实,使《台湾通史》成为文献大宗。二是较以往修史注重兵、刑、礼、乐者,凸显“民贵”史观,对岛内民生之丰啬、民德之隆污,特别是攸关国民生计之官方奏疏一律详细载录,以供后人借鉴。三是对以往史书以“岛夷海寇”视之而一笔代过之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以及其后率领大陆同胞迁台拓台的事迹给予重新矫正定位;对台湾人民介乎以卵击石、艰贞抵御日侮的历史详情,更是重笔彩墨,致意再三。四是全书既体现了台湾与祖国大陆在政治、经济、法律、典仪、文化、宗教等方面一脉相传的历史渊源,又突出了台湾的地方特色,安排有序,相得益彰。 全书内容起于隋大业元年,终于清光绪二十一年,时间横跨1290年,有纪四、志二十四、传六十。从最早到达台湾的开拓者,到清中后期抵抗日本侵略的志士将领,凡有关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物产、风俗、人物等等,均有论列。本书曾由作者于1920~1921年在台湾分三册出版,内地流传极少。商务印书馆于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曾将其重新出版,此后亦有重印,但读者现在也不易找到当时版本。
9.77 万字 | 2019-04-06 23:16更新
《十三经注疏》四百十六卷,系汇编儒家的十三部经典和汉至宋代经学家对经的注疏而成。儒家十三经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圣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它们主导和影响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达数千年之久,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学、教育、伦理等一切学术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和社会风尚,无不以之为圭臬。经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统治者奉它们为治国安邦的法宝,士大夫以通经致用为自己的终身抱负,平民百姓也以它们为修身行事的彝训。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圣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它们主导和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发展达数千年之久,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学、教育、伦理等一切学术思想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和社会风尚,无不以之为衡准。清代阮元的《十三经注疏》刻本最称美善,而此次为便于非文献专业的人士阅读,以李学勤先生为首的《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对全书进行了统一规范的标点,采用简体横排的方法重新刊印,诚为功德无量的文化盛举。 作者:(周)左丘明 传;(晋)杜预 注;(唐)孔颖达 正义
107.30 万字 | 2019-04-05 13:56更新
西汉初年记述前代史实、传闻的著作。作者韩婴,生卒年不详。燕人。汉文帝时为博士,景帝时为常山王太傅,武帝时曾与大儒辩论于朝廷。他是汉初传《诗》三家之一的《博士》创始人,也授《易》,传授地区主要在燕、赵间。据《汉书。艺文志》载,其著作有《韩故》、《韩内传》、《韩外传》、《韩说》及《韩氏易》等。但今存仅《韩诗外传》10卷,紊乱脱落,已非原本。其佚文散见《文选》李善注及唐、宋类书。 韩婴说《诗》主要是借《诗》发挥他的政治思想,所以多述孔子轶闻、诸子杂说和春秋故事,引《诗》以证事,并非述事以明《诗》。在汉代,《韩诗》即以《内传》、《外传》著称。《史记。儒林传》说:“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而《汉书。艺文志》则认为韩婴作《诗》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褒贬不同,但都说明《韩诗》著力于传,而非训诂。《外传》的思想,大致以荀子思想为主,反复强调隆礼重法,尊士养民,也间采孟子及韩非有关言论。全书取《荀子》文多达44条,因而从宋代王应麟至清代汪中、严可均等学者都认为《韩诗》出于荀子,是“荀卿子之别子”(汪中《述学。荀卿子通论》)。而书中引《荀子。非十二子》文,则删除子思、孟子,也可见其不薄孟子,有所折中。 《外传》说《诗》,都是断章取义,触类引伸,与《诗》本意相径庭,使诗句成为一种比喻,借以牵强附会叙事说理。其文章体制大多先叙事或议论,篇末引《诗》一两句以证明。而同一两句诗,往往有两则以上的事例或理论,分条阐述。因此,这部《韩诗外传》既是关于《诗经》的重要著作,同时也是一部短文集,在汉初散文创作中别具特色。其中的历史故事或寓言多有所本,也有些艺术加工,擅长用对话发议论,露神情,见性格;其论述则多节录诸子原文,在取舍剪裁中见出己意,因而“文辞清婉,有先秦风”(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其中所述多历史故事.============================================================================== 一、内容 《韩诗外传》是一部由360条轶事、道德说教、伦理规范以及实际忠告等不同内容的杂编,一般每条都以一句恰当的《诗经》引文作结论,以支持政事或论辩中的观点,就其书与《诗经》联系的程度而论,它对《诗经》既不是注释,也不是阐发。《汉书·艺文志》第1708页还著录了其他几部韩派《诗经》方面的著作,现在都已失传,估计其性质与《韩诗外传》类似。《韩诗外传》是实际运用《诗经》的示范性著作。 《韩待外传》尽管名义上依附于《诗经》,但它使用的材料却来自几个哲学学派的著述并加以折衷。《荀子》是最常用的来源,不过《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以及《晏子春秋》、《老子》、《孟子》也都被使用过。道德说教为其主要基调,但也有一些趣闻轶事,缺乏明显的道德意义。由于有24段缺乏引自《诗经》的起结论作用的诗句,这说明文本有缺损。考虑到尚存的先秦典籍提供的资料占全书的三分之一还多,而且其中有些材料自身已经用《诗经》引文作结束,根此可知,《韩诗外传》与其说是一部创作,还不如说是一部编作。《韩诗外传》作为一个源头,可能启发了为了不同目的而编纂成的其他摘录性的选集,如其他汉代著作《说苑》、《新序》、《列女传》等。 二、成书年代和真伪 这部书被认为是韩婴写的,他为文帝(公元前180—157年在位)时的博士,武帝(公元前141椙—87在位)时他与董仲舒(约公元前179椙—104)辩论过。他的传记(《史记》卷一百一二十一,第3124页及《汉书》卷八十八,第3613页)对他的生活年代提供的线索仅是这些,他肯定生活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前120年之间,因此《韩诗外传》的日期应定在约公元前150年左右。 该书为韩婴所写,这从未受到怀疑,很难想象伪造之人会有什么动机采编纂这样的一部著作。然而关于这部书的完整性却有些疑点,因为《汉书·艺文志》第1708页列举了名为《韩外传》的书6卷及名为《韩内传》的书4卷,《汉书》中的韩婴传也提到了这两部书。但到了《隋书·经籍志》(第915—916页)时《内传》已经消失,尽管唐代的注家引用了属于《韩诗内传》的几条语录。《外传》在《隋书》的(经籍志》、两唐史书(《旧唐书·经籍志》,第1970页;《新唐书·艺文志》,第1429页)、《宋史·艺文志》(第5045页)中都列为十卷。凡是现代的版本都含有十卷。 杨树达(《汉书补注补证》,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第28页)认为《外传》与《内传》两书被结合于《韩诗外传》一名之下,因为它们所含的资料其性质没有任何差异,两者也都不是阐发性的著作。实际情况可能比起杨所提出的简单并置更为复杂。在唐代各种类书以及唐代对经书和史书的注解者所引大批属于《韩诗外传》的文字不见于传世的通行本中。在《太平御览》引自该书的157条文句中,其中有23条为今本所无。 三、版本 1.已知最早的刊本是宋本,洪迈(1123-1202)说它属于庆历年间(1041—1048),毛晋(1599-1659)认为他拥有这个本子的抄本,他翻刻在《津逮秘书》之中。在明代的几个版本中,《四部丛刊》所翻印的沈辨的本子渊源于元本(由钱惟善于1355年作序)。 2.带有注解的校本被赵怀玉(1747—1823)单独刊入他的《亦有生斋》中(序作于1790年,《龙溪精舍丛书》予以重印),又被周廷莱作为《韩诗外传校注》(重印于《安徽丛书》)而加以刊印,其序文标定为1791年。上述版本中的第二种用本是一更保守的版本,它被拿来作为两种版本合并版的底本,由吴棠于1875年出版(《望三益斋》,由《畿辅丛书》予以重刊,《丛书集成》也作了重刊,并加了标点,又见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17年的排印本)。一种未知出处而含有大多相应段落的版本由陈士珂于1818年以《韩诗外传疏证》名字刊印(见《文渊楼丛书》中)。 3.收有《韩诗外传》的其他丛书还有《汉魏丛书》。《广汉魏丛书》、《三十三种丛书》等。 4,许维遹(1905—1951)的《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该书是在他死后出版,繁体字,加了标点和注释,其中有的为珍奇难得的资料及许自己的见解。 5.赖炎元的《韩诗外传今注今译》,该书有注释有标点,并有用现代汉语译成的译文,台北: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四、校注 1.孙诒让《札迻》卷二,涉及有十个段落的内容。 2.俞樾的《读韩诗外传》对22段疑难的段落进行了校勘;见《曲园杂纂》卷十七(《春在党全书》)。 3.赵善诒的《韩诗外传补正》(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几乎处理每篇经文中的疑难段落,用来自相应段落的引文来支持他的考评及校勘,而且总是指出前人对这同一段所作的校注。(见国学小丛书)。他的著作被收入赖炎元的《韩诗外传考征》中(见下文五第2条)。 4.帧炎元:《韩诗外传考征》,2册,台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一册详细研究了汉代的韩诗,《韩诗外传》的版本,校勘记,韩诗异文与包括毛诗在内的其他诸家诗注解和文字上的不同。第二册考察了早期和后来著作中所引的《韩诗外传》之文,并详尽地罗列了为现代版本中所无的《韩诗外传》佚文。 五、索引 1.《韩诗外传逐字索引》,刘殿爵、陈方正主编,收入《先秦两汉古籍逐字索引丛刊》,香港:商务印书馆,1992年。
6.68 万字 | 2019-04-05 15:09更新
“晰名物之殊,辨典礼之异” 大千世界,万物纷呈,其名各异。百姓大众呼物品而欲究其得名之由。适应这种心理需要,我国东汉末年出现了一部专门探求事物名源的佳作,这就是《释名》。 《释名》作者刘熙,字成国,北海(今山东省寿光、高密一带)人,生活年代当在桓帝、灵帝之世,曾师从著名经学家郑玄,献帝建安中曾避乱至交州,《后汉书》无传,事迹不详。 《释名》共8卷。卷首自序云:自古以来,器物事类“名号雅俗,各方名殊,……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凡二十七篇”。说明刘熙撰此书的目的是使百姓知晓日常事物得名的原由或含义。其27篇依次是:释天,释地,释山,释水,释丘,释道,释州国,释形体,释姿容,释长幼,释亲属,释言语,释饮食,释采帛,释首饰,释衣服,释宫室,释床帐,释书契,释典艺,释用器,释乐器,释兵,释车,释船,释疾病,释丧制。所释名物典礼共计1502条。虽不够完备,但已可窥见当时名物典礼之大概。 刘熙解释名源,采用的是声训的方式。所谓声训,就是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词义。声训在先秦典籍中已有采用。汉代《尔雅》、《方言》、《说文解字》等著作中,声训用得也很多。但全书的名物语词都用声训来解释,则《释名》为第一书,是刘熙的独创。 《释名》中的声训,从训释词和被训释词的关系来看,大致有几种情况,即:或同音,如“贪,探也,探取入他分也。” “勇,踊也,遇敌踊跃欲击之也。”贪与探、勇与踊同音;或音近,如“罵,迫也,以恶言被迫人也。”(罵,鱼部明纽上声字;迫,铎部帮纽入声字);或双声,如“河,下也,随地下处而通流也。”(河、下皆匣纽);或叠韵,如“月,阙也,满则阙也。”(月、阙皆在月部)《释名》在用一个字做声训之后,还接着说明用该字释义的理由。如“探取入他分”,说明了以“探”释“贪”的原由;“满则阙”,说明以“阙”释“月”的原由。这样也就从音义的结合上说明了一个名称的来由。 《释名》用声训解释名物典礼,有些讲得较贴切,有些则为穿凿杜撰之说。如“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释用器》)“发,拔也,拔擢而出也。”(《释形体》)“雹,跑也,其所中物皆摧折,如人所蹴跑也。”(《释天》)这样的解释显得十分牵强。其实世上事物得名的途径很多,情况非常复杂。而通过声音线索由一物名衍生出另一物名,只是起名的一种途径而已。而且有的名称由约定俗成而来,仅仅是记录事物的一种代号,音与义之间并无联系。所以对事物之名如果全通过声训来解释,势必出现悖误。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释名》“中间颇伤穿凿”。不过,远在1700多年以前,刘熙能写出这么一部具有语源学性质的书,实在可贵。 《释名》与《尔雅》、《方言》、《说文解字》历来被视为汉代4部重要的训诂学著作,在训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其价值主要表现为: 1。《释名》以声训解释名物,为因声求义开辟了道路,促使了古代韵书的产生。《释名》又集汉代音训之大成,为考见汉末语音,研究上古音提供了可靠的材料。特别可贵的是,《释名》中记录了当时一些语词的方言读法,如《释天》:“天,豫、司、兖、冀以舌腹言之。天,显也,在上高显也,清、徐以舌头言之。”“风,兖、豫、司、冀横口合唇言之。风,氾也,其气博氾而动物也。清、徐言‘风’踧口开唇推气言之。” 这些记录说明了汉代一些方言语词的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是扬雄《方言》所没有的,因而十分宝贵。 2。《释名》记录了很多汉代通用的语词,可与《尔雅》、《说文》以及古代经典或传注相参证。如《说文。禾部》:“秦,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从禾,舂省。”《释名。释州国》: “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润也。”此说正是秦“地宜禾”之证。尤其是《释名》中有许多与《尔雅》、《说文》及经传不同或不尽相同的训释,是很有价值的训诂材料。如《诗。邶风。泉水》:“我思肥泉。”毛传:“所出同,所归异曰肥泉。” 出自同一源头而流向异处的泉水为何称为“肥泉”?《释名。释水》曰:“本同出时所浸润少,所归各枝散而多似肥者也。” 刘熙说明了原委,比毛传更进了一步。又如《礼记。曲礼上》:“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释名。释长幼》曰: “七十曰耄,头发白耄耄然也。八十曰耋,耋,铁也,皮肤黑色如铁也。九十曰鲐背,背有鲐文也。”这一解释有异于《曲礼》,内容也较丰富。又如《说文》:“瓦,土器也,已烧之总名。”瓦本指烧制的陶器。《释名。释宫室》:“瓦,踝也,踝,坚确貌也。”这里所说的瓦是指盖房顶的瓦(古瓦有当,向外。 瓦与当连,犹如人足与踝相连,故以“踝”释“瓦”)。这说明至少在汉末“瓦”的词义已发生了转移。这类材料对我们探讨词义学和汉语史都很有价值。 3。《释名》还保留了汉代的一些古语。如《释天》:“露,虑也,覆虑物也。”“覆虑”是古语,亦谓之“覆露”,在《汉书。晁错传》、《严助传》、《淮南子。时则篇》中都曾出现,是“荫庇”、“霑润”之义。《释天》:“虹,又曰美人。”这是古代俗称。传说古时有一对夫妻,荒年菜食而死,俱化成青虹,故俗呼为美人虹。《释丧制》:“汉以来谓死为物故。”“狱死曰考竟。”这些古语,传达了上古时代语言的信息,可以作为考察古今语言发展轨迹的凭据。 4。《释名》所训释的对象不侧重于文献语言,而重于日常名物事类,因此它涉及社会生活面广,从天文、地理到人事、习俗都有所反映,加上《释名》成书去古未远,所以可以因所释名物推求古代制度。如《释书契》:“汉制,约敕封侯曰册。册,赜也,敕使整赜不犯之也。”说明汉代册封侯王时立有整敕其不得犯法的文书。又如《释典艺》:“碑,被也。 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辘轳)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 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无故(即物故)建于道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也。”碑的功用的演变由此可见。原来,古时丧葬,在墓坑两端各树一石碑,碑间架辘轳,以绋绕辘轳上,挽棺缓缓下放。后来碑用来追述先人功业。《释书契》:“笏,忽也。君有教命及所启白,则书其上,备忽忘也。”由此我们可了解古代朝会时大臣所执手板的用途。《释衣服》:“裲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也。” 汉代的裲裆,相当于后代的背心。“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帔即披肩。前人认为始于晋,由此可见汉末就有了。 《释首饰》:“髲,被也,发少者得以被助其发也。”原来假发早在汉代就作为头饰了。“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浮好走,故以此珰锤之也。今中国人效之也。” 珰的产生及其流传情况由此可见。《释用器》:“枷,加也,加杖于柄头,以挝穗而出其谷也。”可见今天一些地区脱粒用的农具连枷的历史相当悠久。阅读这些记载,可以获得百科知识,了解我国古代社会的文明史,考究事物缘始和汉代生产生活情况。 从上所述可见《释名》对研究训诂学、语言学、社会学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著作。清人毕沅说:“其书参校方俗,考合古今,晰名物之殊,辨典礼之异,洵为《尔雅》、《说文》以后不可少之书。”(《释名疏证。序》)这一评价是很中肯的。 《释名》产生后长期无人整理,到明代,郎奎金将它与《尔雅》、《小尔雅》、《广雅》、《埤雅》合刻,称《五雅全书》。 因其他四书皆以“雅”名,于是改《释名》为《逸雅》。从此《释名》又别称《逸雅》。《释名》的明刻本缺误较多,清人对它进行补证疏解,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是毕沅的《释名疏证》,王先谦的《释名疏证补》,后者为清人研究整理《释名》的集大成之作。
0.26 万字 | 2019-04-05 15:10更新
刘铭传——台湾第一巡抚,(1836-1896),字省三,号大潜山人,出生于安徽肥西县刘老圩一个世代耕织务农的农家。自幼托身陇亩,生活非常窘困。但为人刚毅任侠,耿介勇敢,平时喜欢耍枪弄棒,练就一身武艺。曾杀土豪、劫富户、捍法网,闯荡江湖,成为官府追捕的要犯。 清咸丰四年(1854),接受官府招安,在乡兴办团练。时太平天国运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刘铭传率团练与太平军对抗。1859年率团勇攻陷六安、驰援寿州,因功升千总。1862年,率练勇编入李鸿章的淮军,号称“铭字营”。在追随李鸿章、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的过程中,刘铭传因凶悍善战,战功显赫,很快由千总、都司、参将、副将提升为记名总兵,成为李鸿章麾下的一员大将。1865年因在山东镇压捻军而提升为直隶总督,并获得清廷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及一等男爵的封赏。1868年,奉旨督办陕西军务,旋因积劳成疾,辞官回乡。 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已解甲归田,在乡间隐居多年的刘铭传愤然而起,准备重赴沙场,杀敌报国。清政府任命他为督办台湾事务大臣,筹备抗法,不久又授福建巡抚,加兵部尚书衔。刘铭传于1884年7月16日抵达基隆,第二天即巡视要塞炮台,检查军事设施,并增筑炮台、护营,加强台北防务。在他到达基隆的第15天,战争就爆发了。 1884-1885年的中法战争,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越南北部及中越边境进行;第二阶段战火扩大到福建台湾沿海,有陆战和海战两个战场,尤以台湾陆战最为激烈。这是台湾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来一次规模最大、历时最久、战斗最为激烈的反抗殖民侵略的战争。在此之前,鸦片战争时期英国军舰对于台湾至多是骚扰牵制;日本因琉球船民被杀侵犯台湾,双方也并未正式接触。此次法军侵台,实属决心占据,事态的严重远非前两次可比,可以说,这是近代台湾真正的大保卫战。 1884年8月4日,法舰直逼基隆,法军远东舰队司令孤拔和副司令利士比派一副官上岸,要求守军“于明日上午八时以前将炮台交出”,守军置之不理。5日,法舰在利比士的指挥下齐向基隆炮台猛烈开火,摧毁了清军数处炮垒及营房,守军于死伤十余人后向内地撤退。法军登陆,占领基隆港,将港内各种设施和炮台尽行破坏。6日下午,法军陆战队向基隆市街搜索前进,并攻击附近高地。守军在刘铭传亲自统率下奋勇从各个方向进行反击,逐渐缩小包围圈。经过几小时的激战,法军伤亡100余人,狼狈逃回军舰,侵占基隆的计划破产了。 法军侵犯基隆首战即告失败,于是又向清政府提出新的和议条件,清政府再次拒绝。此时,法舰已有预谋地集中于福州马江,乘清军将吏相信“和谈大有进步”、丝毫不作准备之际,于23日下午发动突然袭击,把南洋水师所有战舰全部击沉,然后炮轰马尾造船厂和马江沿岸各炮台。从此,法军就牢牢地掌握了台湾海峡的制海权,得以随心所欲地全力侵台。 10月1日,孤拔率多名士兵在十余艘军舰百余门大炮的猛烈炮火掩护下再犯基隆。守军奋勇抵抗约两小时,伤亡百余人,最后被迫后撤。法军乘势登陆进攻,基隆港湾及周围阵地尽失,基隆市区告危。这时,法军在利士比的指挥下正进攻沪尾。刘铭传在得到大批法军猛攻沪尾,沪尾不断告急要求增援的消息后,考虑到台北府城是统帅部所在地,军资饷械集中于此,不可稍有疏虞。为保台北,沪尾重于基隆,于是决定撤离基隆,移师沪尾。法军占领基隆后,于8日又对沪尾发起进攻。利士比以战舰七艘轰击沪尾市街和各处据点,然后登陆,分几路前进。法军不惯于陆战,一进丛林,便失去了统一指挥,只得各自为战。这时,预先埋伏在各处的清军从北、东、南三个方向奋起截杀,锐不可挡。在短兵相战中,守军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展开近战,而法军却溃不成军,伤亡累累。到最后,法军弹药已罄,全线崩溃,只得奔向海滩,逃回舰上。在这场战斗中,法方自认死27名,伤49名;刘铭传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我军阵亡哨官三员,死伤兵勇百余人,法军被斩首二十五级,枪杀三百余人。此外又俘获法兵十四名,枭首示众。”通过这次战役,法国人不得不承认:“淡水的败战突然发生,它一方面使我们看出中国兵力的强大,一方面使我们明白局势的危险。这次败战是难以补救的。”自此以后,法国舰队只能轮流在淡水河口对这个海港实施封锁,再没有能力发动进攻了。 10月11日,法国拟定新的和议条件,其中一条是法国占领基隆、淡水作为可以接受第三者调停的先决条件。由于淡水大捷,清政府断然拒绝这样的条件。为了挽救进攻受挫、和谈停顿的困境,法国侵略者宣布自10月23日起封锁台湾。法军的封锁使台湾对外贸易交通中断,生产停滞,粮饷支绌。但在这种情况下,全台军民同仇敌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支援前线。许多大陆大小船只,不顾风浪和被截捕的危险,采取夜航、偷渡或在东南部海岸登陆等方式,突破法军封锁线,把3000名淮军、60门钢炮、9000支步枪、200万发弹药、40只鱼雷和10万两饷银安全运到台湾。沿海地方当局也纷纷“协饷馈械,南洋最多,北洋次之”。此外,云南广西两省军队也相机向安南边境的法军阵地进攻,以为牵制。在全国上下的大力支援下,台湾终于度过了法军封锁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危机,使敌人的封锁计划完全破产。 法军自淡水惨败后,即集中注意力于基隆。从11月以来,双方冲突时断时续。1885年1月以后,战斗加剧。3月初,法军增兵大批到达,3日法军派出精锐1300余名猛扑月眉山,5日又出动2000名直攻戏台山。守军腹背受敌,抵挡不住,月眉山失守,退守基隆河南岸,河北地区悉为敌所占据。两军隔河对峙,直至战争结束。 法军多次进攻,用了不少气力,而始终局促于基隆港周围一隅之地,经常受到强大守军反攻的威胁。为了摆脱进退维谷的困境,法军于3月29日向澎湖发起进攻,31日占领澎湖岛。但与此同时,法军在镇南关大败,导致茹费理内阁倒台,中国占有了极其有利的形势。清政府决定“乘胜即收”,4月4日与法国签订停战协定。1885年6月9日,《中法合订越南条约》在天津正式签订,中国承认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开放蒙自、龙州两地与法国通商,法军撤出基隆、澎湖,并撤销对于中国海面的封锁。在中国军民的英勇抵抗下,法国侵占台湾的战争以失败而告结束。刘铭传领导台湾军民顽强坚持战斗,苦战数月,为中法战争最终取得胜利作出了极大贡献。 接连不断的外国列强的窥伺和侵略,尤其是日本和法国的两次大规模侵台战争,使清政府逐渐认识到台湾是“南洋之枢纽”,“七省之藩篱”,加强建设、巩固海防已属刻不容缓。在此之前,1874年清政府已采纳沈葆桢建议,设立了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的制度。在以后的具体实施中,由于福州、台湾远隔重洋,实则难以兼顾。中法战争,台湾成为一个重要的战场,战争暴露了清政府在军事上的突出弱点,尤其是海防的薄弱,这在战后成为清廷内部讨论的主要议题。在几经讨论后,1885年,清政府决定台湾正式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任命抗法有功的原福建巡抚刘铭传为第一任台湾巡抚。 台湾建省的提出及其实现,是19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海疆危机的一再刺激下促成的,带有明显筹防御外的性质。自建省分治后,全面推行自强新政,加强海防,推动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台湾迈向近代化的步伐。首任巡抚刘铭传是清末洋务运动中比较具有时代眼光、革新思想和实干精神的杰出代表人物。在他任职巡抚的六年(1885-1890)中,对台湾的国防、行政、财政、生产、交通、教育,进行了广泛而大胆的改革,全面推进台湾的近代化进程,使台湾的面貌焕然一新。这次自强新政是清朝统治台湾200年中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次改革,其主要内容如下: 巩固海防。刘铭传建议在台湾建立海军,清政府以“已有南北洋海军和经费短绌”为由不予采纳。刘铭传于1884-1885年先后购买南通、北达等几艘小船,供缉捕、运输兼通文报之用,并雇洋匠自造驳船一艘,用以运炮械、安置水雷。在台北建机器厂,自制枪弹,准备继建大机器厂制造炮弹,同时,设立军械所和火药局,他又聘德国技师重建基隆炮台,兴工加固安平、旗后、沪尾、妈宫、西屿、大城北诸炮台,配备强劲大炮,火力增强数倍。在基隆和沪尾设水雷局和水雷营,使水雷与炮台相资为用。此外,他还进行整军、练兵,防军全部改用洋枪,聘请外国教习,加强训练。在台北设总营务处,统辖全台军务。在他的大力整顿下,台湾防务已日见充实。 建设交通。刘铭传是近代中国大倡兴建铁路的第一人。在他推行新政时,制定了以“兴造铁路为网纽、辅之以电线邮政”的方针。1887年7月,台北成立“全台铁路商务总局”,聘英德两国人为工程师,着手修建铁路,前后历时六年完成了基隆至新竹全长106.7公里的铁路,成为中国人自办自建的第一条铁路。1886年台北设电报总局,架设水陆电线,全长700公里,大大改善了岛内外的电讯交通。1888年创立新的邮政制度,在台北设立邮政总局和各地支局,发行邮票。有南通、飞捷两船定期往来于台湾与大陆之间,邮路远至厦门、福州、广州、上海、香港等地。这是我国最早的自办邮政业务、比清政府成立的邮政官局早八年。 兴办新式企业。1887年台湾设立煤务局,采取官督商办方式,投资购买新式机器开采,日可产煤万余斤。但因管理不善,时有亏折,收回官办后仍无起色。刘铭传曾希望与英商合资开采煤矿,清政府以恐别生枝节为由驳斥不准。1886年在沪尾设立官办硫磺厂,用新法熬制获利甚多。1887年设立官办机器锯木厂,为铁路提供枕木。同年又设煤油局生产煤油。在台北设立警察,组织商人成立兴市公司,兴建商店。此外还装设电灯,开凿新式公共水井,购买第一架蒸汽碾路机,并设置了专管市内卫生的机构。 发展商务。1886年台湾设立商务局,先后向英、德购买威利、威定两艘旧轮作为商船。派李彤恩等到新加坡设立招商局(后改为通商局),通过向华侨招募股份购买轮船,设立轮船公司,航行于台湾与大陆各埠,远至新加坡、西贡、吕宋等地。1886年设立樟脑总局,实行专买制度,获利颇多。 抚番与垦荒。刘铭传的抚番政策为恩威并用,剿抚兼施。恩抚不从,方行威剿,威剿之后,仍归恩抚。如有官吏凌虐番民,汉人夺占番地,均予惩处禁止,绝不偏袒。番人劫杀居民,不听晓谕,则威之以兵。1885年首抚北路淡水东南马来番,为其定规约,命其遣子弟至城读书,雉发归化。生番地界,各归各业,不许军民侵占。 从1885年冬至1886年夏,半年之间招抚400余番社,归化7万余人。1887年春夏之间,后山抚218社,番丁5万余人,前山抚260余社,番丁3.8万余人,田园数十万亩。全台大定后,于是广招福建贫民扩垦,使番众与内地人民共处杂居,逐渐改变他们的习俗,同时改进他们的经济情况,使“耕织自精,货财自殖”。1886年5月设全台抚垦总局,以林维源为总办,南、北、东三路分设抚垦局及分局,并在各重要番区如大科莰、东势角、埔里社、苏澳、花莲等处,各立抚垦分局。局中有医生、教耕、教读等人员,开义塾,教番人童子读书。另外在台北特设番学堂,供给他们衣食,教以汉文、算术、官话、台语、起居礼仪,并常让他们与汉人接触以起潜移默化的作用。让他们消除疑忌,不以异类自居。为了抚番,刘铭传“三亲绝域,蒙瘴涉险,不骑而徒。彼其不知暇逸哉,其所志者远也”。这一切都有利于台湾社会的近代化发展。 整理财政。主要是田赋的清理。台湾田赋极其紊乱,在豪绅吏胥的包揽控制下,“强者有田无赋,弱者有赋无田”,“田去粮存”,求免无路。为了清除积弊,增加财政收入,1886年5月,刘铭传奏请实行清赋,由清赋总局进行会查保甲,清丈田亩,历时二年多,完成了清丈工作,田赋大量增加,年收入达67.4万余两,比原额增加49.1万余两。此外,在整顿税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绩。经过整顿后的茶税年增13万两,盐税增12万两,樟脑、硫磺增30万两,鸦片增40万两,加上其他各项收入,财政总收入从90万两激增至300万两,最高达到450万两。国防、交通诸项建设经费至是始有着落。清赋直接触犯了地主豪绅的利益,一时流言传 布,阻力极大,但刘铭传不为所动。 提倡新式教育。台湾发展需要一大批专门人才,刘铭传深知培养人才的重要性。1887年在台北大稻埕创立西学堂,聘请西人教习讲授英语、法语、数学、理化、测绘、历史、地理等课程,于西学余闲兼课中国经史文字,使内外通贯,培养通晓近代科学、善于对外交涉的人才。经过严格甄选,第一批招收学员64名,所有费用全部由政府供给,年支银1万余两。1890年又设电报学堂,招收西学堂和福建船政学校学生10名,学习电讯专门技术。并于1890年设立番学堂,为原住民培养骨干和通事人才。在刘铭传的积极倡导下,台湾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增设府县。台湾土地面积3.6万平方公里,清初仅设一府三县,不久增为四县,统治所及限于西部沿海平原地带。后以土地日辟,人口倍增,于1875年增设了一府四县,共有两府八县,然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刘铭传就任台湾巡抚后,按建省规制,以彰化位于全岛中央,平原宽敞,定为省会,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另划嘉义以东、彰化以南、方长约百余里之地为云林县,分新竹西南沿山新垦地带为苗栗县,升卑南厅为台东直隶州。在省会未建以前,以台北接近福州,先以台北为施政中心。于是全台共有三府、一直隶州、十二县、五厅,划疆分守,初具规模,奠定了今日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的基础。 刘铭传的改革涉及军事、行政、经济、文化各个领域,范围相当广泛。因为当时台湾正面临着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威胁,一切措施不得不首先从巩固国防出发,并始终以巩固国防为中心。为了巩固国防,就必须整顿军备,增强防卫能力;开拓土地,以保持岛内秩序的安定;发展交通,便利岛内各地及其与大陆的联络。为了巩固国防,就必须筹措大笔经费,办法之一就是清理田赋,在这方面,刘铭传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办法之二是倡办实业,发展生产,在这方面他刚开始不久就去职了。而为了巩固国防,发展交通,兴办新式工业,又必须培养大批科技人才和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因而有西学堂和电报学堂的设立和外国技师的聘用。凡此种种,都可以说明,刘铭传的改革虽然发生在大陆洋务运动的后期,在许多做法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大陆洋务运动的影响,但和“重在防内,并无对外意图”的李鸿章之流所搞的洋务运动还是有差别的。刘铭传很注意吸收华侨和民间资本,他所兴办的铁路和煤矿都有商股参加,有些企业办不好就交给民办,这也和官办占压倒地位的某些洋务企业有所不同。他所创办的企业如铁路、邮政、电讯、航运等等,多数都卓有成效,不像大陆官办企业那样积弊重重,亏损日甚。刘铭传的眼光不仅仅以台湾为限,他还希望“以一岛基国之富强”,以台湾“一隅之设施为全国之范”,从这点看,也应该肯定他是晚清洋务运动中一个具有进步倾向的人物。 然而,刘铭传的改革是在当时已经腐烂透顶的清政府支配下进行的。在其推行过程中,他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种种阻力。因此,尽管他很想有所作为,也做出了巨大的成绩,但还是有不少人对他进行掣肘、攻击与诬蔑,迫使他不得不于1891年告病辞官而去。继任的台湾巡抚邵友濂眼光短浅,思想僵化,尽废刘铭传新政,清代所实行的惟一有计划、有成效的改革就此夭折了。1896年,刘铭传在家病逝,清追封太子太保,谥壮肃,准建专祠。 有人说刘铭传“倡淮旅,练洋操,议铁路,建台省,实创中国未有之奇”,而其最伟大的成就,最值得后人景仰的事功则为“建台省”—— 建设一个近代化的台湾。
24.30 万字 | 2019-04-07 13:44更新
《司马法》是我国古代一部著名的兵书。相传是姜子牙所写,但到了战国时已经散失。 根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司马穰苴,春秋末期齐国人。原来姓田,名穰苴,曾领兵战胜晋、燕,被齐景公封为掌管军事的大司马,后人尊称为司马穰苴。 《司马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的礼类,称《军礼司马法》,共计一百五十五篇。汉朝以后,在长期流传过程中,该书多有散佚,至唐代编《隋书˙经籍志》时录为三卷五篇,列入子部兵家类,称为《司马法》,即今本《司马法》三卷五篇的原型。 此书受到歷代兵家及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汉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任,秩比博士。」司马迁称本书「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 北宋元丰年间,《司马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作为考试武臣、选拔将领、钻研军事的必读之书。由于《司马法》年代久远,散失严重,所以对于该书的真伪、成书年代、作者等问题,歷代学者均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特别是明清以来,辩伪成风,《司马法》成了一部争议极大的兵书。有的认为《司马法》是一部伪书;有的学者认为史书中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司马法》、《军礼司马法》是几种不同的书;有的认为今本《司马法》可分为两部分,前两篇为古《司马法》,后三篇为《司马穰苴兵法》。目前,国内学者一般认为今本《司马法》不是伪书,歷史上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军礼司马法》均包含于《司马法》之中。 作者为司马穰苴及其追论者。尽管由于该书亡佚严重,一百五十五篇仅存五篇,内容不全,但它仍具有很好的军事思想和很高的军事价值。 《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週三代的出师礼仪、兵器、徽章、赏罚、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 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精神、物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非常重视。感谢隽心指正“着名”错误。
0.51 万字 | 2019-04-07 21:16更新
《律条公案》,全称《新刻海若汤先生汇集古今律条公案》。全书正文七卷,卷首一卷,共四十六则。上图下文,文半叶十行,行二十字。卷七前题“金陵陈玉秀选校 书林师俭堂梓行”,卷七后题“书林萧少衢梓行”,以此观之,萧少衢当是师俭堂主人。“海若”为明代著名戏曲家汤显祖之号,撰者署汤显祖显是伪托,可知是在汤显祖创作《牡丹亭》后,文名远播,故撰者以此招徕。书中正文七卷,共分十四类案件,分别为谋害类、强奸类、奸情类、强盗类、窃盗类、淫僧类、除精类、除害类、婚姻类、妒杀类、谋产类、混争类、拐带类、节孝类。但每卷或一类、或两类、或三五类不等,亦无规律,大抵以故事长短多少划分。现存版本缺第二卷“强奸类”四则故事,仅存则目,即:《赵代巡断问奸杀贞妇》、《陈代巡断问强奸杀死》、《杨县尹断问强奸返害》、《刘太府断问强奸寡妇》。类中又分则,每类中则数亦不相等,正文共计四十六则。卷首一卷所载均为法律案文,与小说内容无关,但可见白话公案小说发展初期作者之观念,在同类小说中可谓绝无仅有,今附于正文之后。此外,附录中“杖刑”、“杂犯”罚银数额,疑有误,未便擅改,姑存疑。每则故事大多有叙述、有状词、有诉词、有判词、有撰者按语五部分内容,与明代其它公案小说大同小异。至于作品内容,与《详刑公案》、《详情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诸书互有出入,可见是辗转稗贩,殊少创作。主旨不外歌颂清官善断,造福百姓,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除个别案件曲折复杂,饶有情致外,大多借助动刑和异兆破案,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使作品本身缺乏艺术性。
9.29 万字 | 2019-04-06 22:47更新
《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三礼。《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礼记》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论著选集,其中既有礼仪制度的记述,又有关于礼的理论及其伦理道德、学术思想的论述。这里,仅就有关《仪礼》一书的一些问题作一些简要的说明。《仪礼》的篇数与作者今《十三经注疏》本《仪礼》,共十七篇,目次如下: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礼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彻第十七这个次序,为汉刘向《别录》所列。据文献记载,汉武帝时,在孔壁中发现《古礼》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汉初经生所传十七篇《仪礼》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礼文久佚,学者称之为《逸礼》。由此便产生一个问题:十七篇《仪礼》是不是一个残本。一种观点据此认为,十七篇《仪礼》是一部残缺不完之书。另一种观点正与此相反,认为十七篇《仪礼》并非一不完全的残本,而是一部完备的著作。清人邵懿辰《礼经通论》对此有很详细的论证。《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观今本《仪礼》十七篇,《昏义》所说作为“礼之大体”的上述八项内容,皆完整无缺。另外,《礼记》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释《仪礼》的。《礼记》有《冠义》释《士冠礼》;有《昏义》释《士昏礼》;有《问丧》释《士丧礼》;有《祭义》、《祭统》释《郊特牲》、《少牢馈食礼》、《有司彻》;有《乡饮酒义》释《乡饮酒礼》;有《射义》释《乡射礼》、《大射礼》;有《燕义》释《燕礼》;有《聘义》释《聘礼》;有《朝事》(《大戴礼记》)释《觐礼》;有《丧服四制》释《丧服》,都不出《仪礼》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见,今本《仪礼》,应该说是一部体系和内容完备的著作。邵懿辰认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器》),古来之礼,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汉书。艺文》
7.44 万字 | 2019-04-05 13:37更新
《小儿语》,明代吕得胜所撰。吕得胜,河南宁陵人,字近溪,生活在嘉靖时。他很关心儿童的教育工作,主张儿童有知识时,就要进行正确教育。当时民间流传一些儿歌,如“盘却盘”、“东屋点灯西屋亮”之类,他认为这些儿歌对儿童固然无害,但对品德修养以及后来的发展也没有什么好处。于是他编写新的儿歌,用来代替旧的儿歌,是以成此书。 此书语言浅近,人人明白。用四言、六言、杂言(字数不得等)的语言形式,宣传一些做人的道理,其中有消极的成份,也有每个人应该具有的良好品德。 此书问世以来,很受欢迎,比较普遍的流行于民间,所以影响很大。
0.08 万字 | 2019-04-07 14:06更新
普遍认为《老子》是一部晦涩的书。 理解这部困难的书的最好就是“逐字逐句”地去读它。也就是说,从基础的基础作起。 人们指责,这种或许是愚蠢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简直就是在开玩笑。因为年代久远,令你百思不得其解的某个字、某个词或某句话可能根本就是后来的讹传而已! 但即使这样,也不能放弃这种方法。因为这是根据原著本身理解原著的必经之路。即使后来被证明这里言之凿凿的某个观点其实本来不是《老子》的原文,那也只好如此——人们不能因噎废食!虽然我认为,理解老子的精神远比就某个字的含义的理解更加重要;但前者只有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上才是可靠的! 《老子》在理解上存在如下特别的困难: 断句。 已经“死”的字或词,如“象帝”。当然,也许这不是什么词,但无论如何,这的确使准确的理解更加困难了。 歧义。即在这篇近乎是“解释”性质的文章中,作者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可能会和一些似乎已经普遍承认的观念产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有理由坚持自己的看法,但并不一定就否定了其他不同的观点,总之,如果结合《老子》的全文来看,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见解是正常的;而相反的情况则不正常了。 不同的版本的字、句不同。我在这里参照了几个版本,选择了其中比较广泛流传的作为“正文”。如果读者对于某些字、句有不同的意见,完全可以一起讨论。至于什么是最终的结论,与理解《老子》一书精神相比倒是次要的事情。 尽管存在这些困难,但认为《老子》是绝对不可能被理解的观点也是过于偏激了。恰恰相反,《〈老子〉集注》这部书就致力于这样的努力,即通过概念的分析,比较满意地理解《老子》并不是如想象的那么难于达到。当然,这同样需要读者本身的思考才能作到。 希望这本《〈老子〉集注》对于理解《老子》,进而理解中国古典哲学能够有所裨益
5.43 万字 | 2019-04-07 18:54更新
《续资治通鉴长编》是了解和研究北宋历史最基本的史籍之一。 作者李焘是1143年开始《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搜集编撰工作的,历时四十年,于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年)完稿。《续资治通鉴长编》全书连正文总计一千零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其中《续资治通鉴长编》九百八十卷,六百零四册;《举要》六十八卷;《总目》五卷;《修换事目》十卷。《续资治通鉴长编》一书受到宋孝宗的高度重视,诏令依《资治通鉴》纸样及字样大小缮写《续通鉴长编》一部,将李焘衔位于卷首依司马光衔位书写,取得了与《资治通鉴》同等规格的待遇。因其为宋刻本,所以较多地保留了原貌,具有文物及版本两方面的价值。《续资治通鉴长编》完成以后,除缮写本藏于秘书省之外,还有刻本流传。其中除了流传的七朝本《续资治通鉴长编》外,现在国内外还保存三部宋刻五朝本《续资治通鉴长编》。辽宁省图书馆的藏本就是其中之一。其为每半叶十三行,每行二十三字。原本为一百零八卷,篇幅多者卷下再分子卷,以子卷计则为一百七十五卷。全书仅缺七五、七六两卷及八〇、八二两卷各一叶。书中钤有“八征受命之宝”、“五福五代堂宝”、“太上皇帝之宝”、“乾隆御览之宝”、“天禄琳琅”、“天禄继鉴”等印记,又有“季振宜字诜兮号沧苇”、“御史振宜之印”等藏书印。结合文献记载,可知这是徐乾学购自泰兴季振宜,并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献于朝廷,藏于宫中的那一部。
678.69 万字 | 2019-04-06 13:05更新
《晏子春秋》是记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齐国政治家晏婴言行的一种历史典籍,用史料和民间传说汇编而成,书中记载了很多晏婴劝告君主勤政,不要贪图享乐,以及爱护百姓、任用贤能和虚心纳谏的事例,成为后世人学习的榜样。晏婴自身也是非常节俭,备受后世统治者崇敬。 书中有很多生动的情节,表现出晏婴的聪明和机敏,如“晏子使楚”等就在民间广泛流传。通过具体事例,书中还论证了“和”和“同”两个概念。晏婴认为对君主的附和是“同”,应该批评。而敢于向君主提出建议,补充君主不足的才是真正的“和”,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这种富有辩证法思想的论述在中国哲学史上成为一大亮点。 《晏子春秋》经过刘向的整理,共有内、外八篇,二百一十五章。注释书籍有清末苏舆的《晏子春秋校注》、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近代有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参考价值较高。 近代吴则虞编纂的《晏子春秋集释》对《晏子春秋》做了较为详尽的注释,是目前最好的注本,参考价值较高。 吴则虞,当代哲学史家,历史学家.版本学家,安徽泾县人。1913年生,师从章太炎,在章太炎的指导下,精研古籍,攻读音韵.文字.训诂诸学,造诣很深。曾任南岳师范学院.重庆师女子范学院教授。解放后,历任西南师范学院教授,中文系主任,1957年调入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讲授中国哲学史,文字学,校勘学等课程。他喜爱收藏古今书籍,长期从事中国哲学史,中国历史,中国藏书史,古籍校勘整理的教学和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工具书使用法》《版本校勘学通论》《版本通论》《晏子春秋集释》《晋书校勘记》《清真词校记》《稼轩词选注》《续藏书记事诗》等。
13.38 万字 | 2019-04-06 22:39更新
《唐会要》一百卷,宋王溥撰。《唐会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断代典制体史籍,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典及其沿革,保存了《 新唐书 》、《 旧唐书 》未载的史实,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来为唐代文学、历史的研究者所重视。作者简介: 王溥,字齐物,并州祁县人(今山西省祁县)。一代后汉干佑年间举进士第一,历任后汉、后周,官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右仆射。入宋后,进司空、同平章事,监修国史。宋史卷二四九有传。王溥是五代、宋初时期的著名学者,除唐会要外,尚着有五代会要三十卷,文集二十卷(今佚)。
99.92 万字 | 2019-04-07 13:43更新
全名《神机制敌太白阴经》。中国古代重要兵书。唐代宗时河东节度使都虞候李筌撰。李里籍未详,《集仙传》道其仕至荆南节度副使、仙州刺史等。全书10卷。现存《墨海金壶》、平津馆影宋抄本等。 该书内容较为丰富。它强调战争胜败决定于人谋而不靠阴阳鬼神;士兵之勇怯取决于刑赏;战争的胜利取决于君主的“仁义”以及国家的富强。在论述将帅用兵时,指出要考虑从政治上制胜敌人,团结内部,预有谋划,选拔各种人材,要利用地形,创造主动有利的态势。对军仪典礼、各类攻防战具、驻防行军等各项准备事宜、战阵队形、公文程式和人马医护、物象观测等,也分别作了具体论述。这些内容,基本上是综合前代兵书典籍及有关著作写成,且有所阐发,其中存录了不少有价值的军事资料。因此,杜佑《通典。兵典》取该书内容颇多,亦为后世兵家所重。书中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风角杂占、奇门遁甲等则有不科学的内容。
7.51 万字 | 2019-04-07 21:15更新